【摘要】现代针对女囚的十大酷刑排行榜:现代便有独自的女牢,凡妇女立功之人犯皆囚禁于内。在现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
现代针对女囚的十大酷刑排行榜:现代便有独自的女牢,凡妇女立功之人犯皆囚禁于内。在现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
在衙门的黑牢狱中,苦难最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现代对妇女的贞节十分注重。监狱之中男女混杂,龌龊黑暗,这是人所共知的。妇女一旦进了监狱,便成为狱吏、牢子们欺侮的对象,要想坚持贞节,现实上是很难的。
NO1.现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一——骑木驴
骑木驴是现代专门惩治那些勾搭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男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木驴,为装有轮轴的木架,载犯人示众并处死。 宋 陆游 《南唐书·胡则传》:“即舁置木驴上,将磔之,俄死,腰斩其尸以狥。” 元 关汉卿 《窦娥冤》第四折:“押赴市曹,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古今小说·沉小官一鸟害七命》:“一日文书到府,差官吏仵作人等,将三人押赴木驴上,满 城号令三日,律例凌迟分尸,枭首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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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驴又称刺马,妇女犯“淫罪”,则半赤裸下身绑坐木驴上钉尖,拔出女人下身,游街示众,极端残暴。
据历史记载,木驴有许多种款式,大致可因外地的制造工艺程度上下,分为繁简两种。复杂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上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两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意味驴的器官,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缘由。
女犯被判剐当前,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是一定要把木棍插进女犯下身。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后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
在游街的进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凑合“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充沛表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严酷摧残。
所谓“繁式”,估量能够是“迷信技术”兴旺、木制机械制造技术精良当前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良: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分,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前面推着走。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公平轮”,公平轮又连着意味驴器官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木棍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曾经半死不活,气味奄奄了。
NO2.现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二——笞杖
在现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则更是粗茶淡饭。
笞杖是中国现代运用得最普遍的刑罚。一些朝代规则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立功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则。
到执行刑奖那天,被告一方事前选约集亲友,一齐去到公堂,名曰“看打”。他们又花钱打通行刑衙役,外行刑时对受刑男子百般欺侮。衙役做这行是很外行的,他们的脚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纲。有时县官还未降堂,衙役先把原告男子裤子脱掉示寡,随即拉到门后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状况,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凌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还有一种惯例:原告妇女必需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后,先在衙后摘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乘机肇事,鼓动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脚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假如这天县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寻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后示寡一天,无赖子弟又去终夜围瞅,抚摸撩拨,嘻笑取逗。
妇女凌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明朝嘉靖年间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拘捕后押送进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均被逮捕,就遭到这样的凌辱。浑代男子裸体受杖的做法有增无减。晚浑文人俞樾记叙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沉佻达,最喜欢议论桃色旧事。他审理案件,发现有触及到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成心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则,妇女立功应决杖者,‘奸者去衣,余罪单衣决议,妇女立功应决奖’。行杖时是打臀部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他人辩不过他,他不断坚持这样做。后去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清代裸杖男子还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时期,平阳县令朱乐在任职时期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件更不抓紧。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以杖责,又让衙役用杖头捅入妓女的下部。朱乐自得地说:看你还怎样接客。
依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峻的刑罚,史称“五刑”,辨别如下: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幽闭(宫刑),这些刑罚,看了让人胆寒,从这些刑罚外面,我们可以窥见现代男子的位置是如何低下。
NO3.现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三——拶刑
现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习用此逼供。
拶刑是现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 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动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习用此逼供。
现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 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动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习用此逼供。
古语有云“十指痛归心”,而且正是由于现代男子的手很巧,假如把男子的手弄伤了或弄残了,会对男子的损伤很大。
拶指旧时夹手指的刑具。 明沈榜《宛署杂记·经费上》:“拶指六把,连绳价七分。”《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九:“把申春严刑拷打, 蔺氏亦加拶指,都承认不得,逐个招了。”《辛亥反动前十年间时论全集·论反动之趋向一》:“ 清律重刑讯,所用刑具有笞杖、桎梏、手杻、脚镣、夹棍、拶指、压膝、问板等,已极人世之残暴矣。”
NO4.现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四——幽闭
对女犯实施的宫刑,开端于秦汉。即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形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施行的一种酷刑。
幽闭:对女犯实施的宫刑,开端于中国奴隶社会时期,最早的记载见于《尚书·名刑》。这是少为人知的“技术”!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这就是通常所讲的“幽闭”。 至于是什么器官坠落,有人以为是子宫,有人以为是阴道前壁,但这两种脱垂并不能从基本上隔绝性交。对此,清人吴芗见地共同,他说,妇女阴道深处有块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坠上去,就会像闸门一样闸封阴道,无法性交,从而到达惩办男子的目的。
“幽闭”最早的记载是见于《尚书》:“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孔安国注:“宫,淫刑也,女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而孔颖达把“幽闭”解释为:所谓幽闭,就是“闭于宫,使不得出也”的意思。可见,“幽闭”一词的本意是把男子临时软禁于密室里,使她不再有接触女子的时机,实践上是扼杀了男子自身客观存在的性机能。据考证,幽闭和宫刑最后的运用范围都是用来惩罚男女之间不合理的性关系,即“男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伏生书》传载:“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临时软禁,性机能遭到压制,虽然十分苦楚,但同割除生殖器官的宫刑相比,其严酷水平显然要轻得多。后世在实践执行对妇女的幽闭刑罚的时分,并不是像远古时那样把妇女复杂地开释起来就算了事。
“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清代褚人获谈到幽闭时,引见的办法与徐树丕所说的“剔筋”做法又不相反,他以为,椓窍,是用木椓捶击男子的胸部和腹部,这样,男子体内就会有一种东西下坠,梗塞阴道,她的下体就只能小便,无法停止性交。这和妇女患阴颓病(子宫脱垂)的情形一样,都是使阴道封闭,所以叫做幽闭。
综上所述,“幽闭”就是人为地形成的子宫脱垂,这是现代残酷的统治阶级或是从病人身上,或是从制服牲口之中遭到“启示”而“创造发明”出来的。
清朝女性凌迟处死行刑现场 被凌迟处死的女人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变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逝,被斩首替代。
第一刀割完,侩子手在换刀。刺心的疼痛让其在木桩上挣扎的凶猛,看前面众人的手就能明白对意志力很强的人,内心绝望得嗟叹远比皮肉之苦来的激烈。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