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就是历史上的唐高宗。唐高宗是唐太宗的亲生儿子哟。武才人曾经做过父亲的小老婆,后来居然又当了儿子的大老婆(唐高宗的皇后),这不是乱伦吗?这不是娼妇才干得出来的丑事吗?
庶母跟庶子结婚,在当时在情理里面叫“大逆不道”,该千刀万剐;在当时的法理里面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该凌迟处死。
何谓“十恶不赦”?不可赦免的十种罪恶。包括:1,谋反;2,谋大逆;3,谋叛;4,恶逆;5,不道;6,大不敬;7,不孝;8,不睦;9,不义;10,内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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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仔细阅读,我们发现,在十恶不赦的十大罪恶当中,李治触犯了大约三条恶罪。
李治第一恶,大不敬。庶子爬到庶母肚皮上面去乱搞,就是对长辈的轻视。李治第二恶,不孝。李世民不可能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小老婆让给自己的儿子发泄兽欲。也就是说,李治娶父亲的小老婆,肯定是违背父亲意愿的。对父亲意愿的不顺,而逆,就叫“不孝”,也叫做“大逆不道”。李治第三恶,内乱。什么叫“内乱”?在当年的法律当中,明文规定:亲属之间发生的通奸、强奸,叫“家庭内部之乱”,简称“内乱”。
武则天触犯了十恶不赦里面的“内乱”大罪,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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