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讲述二战中美军军医戴斯蒙德·道斯出于宗教信仰,拒绝携带武器上战场,并在冲绳战役中救下75位战友的美国大片《血战钢锯岭 》在国内上映,反响热烈,评论一边倒地好评。很多人将道斯作为美国军队和美国人坚持信仰的代表来膜拜。与美国大兵比较,中国军队的价值观和战争史观显得不“普世”。笔者认为,这种看法至少有几点值得商榷。
该片明显将战争的正义与非正义之分模糊化了。作为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冲绳岛之战为背景的电影,如果避而不谈当时的国际形势、战争起因,仅讨论人性、信仰、恶魔等泛化元素,仅以一个大兵的个人信仰和好恶判断战争,难免有为了反战而不顾一切地想掩饰什么之嫌。战争是残酷的,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但战争又是迫不得已的,以战止战方能和平。否则,怎么解释二战后形成的国际秩序。
《血战钢锯岭》剧照最近30多年来,美军几乎4-5年就要打一场局部战争,为了师出有名,他们打出的旗号往往是推翻独裁统治、解放受苦难人民等,他们不是总把杀戮别国人民、牺牲美军士兵的战争,标榜为正义战争吗?
不拿武器、不杀人的士兵不是“理想化的士兵”。道斯是值得尊敬的英雄,但这在战争中是特例中的特例。个体的执着不能代表全体的坚守,细节真实不代表全部的真实,局部的合理不能代表整体的正确。
博爱、人性,尊重生命不是美军的“专利”。从《拯救士兵瑞恩》到《血战钢锯岭》,美国电影似乎都在重复一个老故事,美国人讲人性,尊重个体生命。但现实是,当美军在朝鲜战场上空投掷炸弹,在越南战场抛洒各种化学试剂,在伊拉克、阿富汗、叙利亚战场上无差别攻击他国抵抗力量和平民时,人的生命平等在哪?甚至在战俘营,当美军把战俘当作动物任意虐待时,这种对人类的博爱,对生命的尊重还存在吗?最多只能说是美国对自己人的博爱。
如果说到仁义之师、文明之师,这是我军从建军以来就融入军魂的优良品质。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军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就规定“不许虐待俘虏”。在抗美援朝战场上,有志愿军军医举着红十字旗,将美军伤兵送到美军阵地。不论战斗多么残酷,我军一直坚持将经过我方救治的美军伤员放置到美军控制、又易于发现的公路旁。
人民解放军的信仰是对党和人民的忠诚。1942年11月23日日军包围胶东马石山地区,本在包围圈外的八路军“十勇士”,两进两出包围圈救援群众,为群众杀开血路,最终全部牺牲。这一晚,在胶东其他地方,八路军官兵牺牲400多人,共救出6000多名群众,难道这不是对生命的尊重,不是坚定的信仰吗?中国不乏生动的故事,关键要有讲好故事的能力;中国不乏史诗般的实践,关键要有创作史诗的雄心。希望国产大片在世界军事变革的大潮中,既要多出反映战争中人性、感人细节、突破传统观念的影片,更要多一些反映改革强军这一重大历史变革的好片子。
(作者是国防大学科研部编研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