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中说:“太祖立法之意,本仿汉徙富民实关中之制,其后事久弊生,遂为厉阶。”老祖宗朱元璋本义正确,是底下和后代落实不好,才成为恶政。
朱元璋
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15年10期作者:王国华(作者系文史学者)
西汉初年,娄敬曾向刘邦建议,匈奴离长安不过七百里,骑兵一天一夜就能赶到,万一发生战事,长安堪危。既然关中地区战后少人,土地肥沃,“臣愿陛下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杰名家”充实关中,无事时备战,有事时出征。刘邦采纳之,从上述地区迁移了十万余人到关中。到了明朝,新贵朱元璋也来了这么一招,迁移成千上万的富户到首都南京及自己故乡凤阳。
先看看数据。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命手下调查百姓的经济状况,工部从中选出5300户迁移到南京。洪武三十年,朱元璋命令户部调查浙江、江西、福建、湖广等九布政司及应天、苏州、松江等十八府州的富户,家有土地超过7顷的共计14241户,列出目录,朱元璋亲自召见,“量才用之”——其实就是让他们搬家到南京。
朱元璋特意说明“欲令富民入居京师”是学习刘邦。其实联系上下文可以看出,刘邦迁移的是能征善战的人及其后代,注重其作战经验和潜质;朱元璋迁移的是富户,注重其经济实力,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刘是备战,朱却为何?
表面上看,还是有不少好处的。富人有经济实力,到京城后可迅速建成一个繁华的都市。民间传说当时的南京城有1/3是著名富户沈万三投资修建的。即使具体数据有出入,沈万三在建设南京新城上出过大力亦是不争的事实。另外还能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手里有钱才敢花钱,才愿花钱,才能花钱。富户家庭的子弟大多接受过文化教育,基本素质高,可以提升整个城市的文明指数。
可换个角度一想,强行把马云、李彦宏、王健林、宗庆后、马化腾、刘永行等人都搬到一个城市里,对国家发展有好处吗?一个人由穷变富原因很多,与其资源、人脉、居住地的风土人情都有关系,换个地方或许就不灵了,所谓“淮南为橘淮北为枳”。况且当时的富户多为地主,人搬走了,土地走不了,必须卖掉或托人管理,如果出了事还得舟车劳顿回来处理,增加管理成本。富户经过这么一折腾,极易迅速变穷。所以如果算经济账,迁富户充京师,利弊参半,甚至弊大于利。
朱元璋算的其实是政治账。作为草根起家的革命者,对富豪的直接感受是他们的为富不仁,武断乡曲。至于富豪提供就业、创造社会财富,上缴税收的另一面,要等革命者上台之后,执政多年,需要维护现有秩序时才能体会得到。洪武三年,朱元璋刚上台就把富户中的代表人物召集到南京,“教训”了一顿,要求他们不许欺凌乡邻,要安分守己,以保其富,否则必还以颜色。仇官仇富、抑官抑富的“革命者思维”和做事方式,很容易获得底层百姓共鸣,估计民间已经掌声响起了。朱元璋再加把油,把富户迁移到身边来,“擒贼先擒王”,把有经济实力和有话语权的人制服了,其他人自然俯首帖耳。
富豪闭嘴天下安,这才是朱元璋打的小九九。
不知道这些富户后来怎么样了,史书上没有详细记载。但其子朱棣往北京迁移的富户倒有一个绵长的结果。
朱元璋死后,孙子朱允炆即位。朱元璋的儿子朱棣与之内讧,成功上位。这位被称为永乐皇帝的继位者登基后因袭乃父遗风,大搞移民政策。这其中有因战乱造成的人口亏空,需要从人口较多的山西、河南一带往自己的大本营北京迁移——著名的山西洪洞县的大槐树即是此时流传下来的。还有迁富户充实北京的需要,其心理应与朱元璋有相同之处,既有经济方面的考虑,也有政治方面的考虑,或许还有复仇心理。朱棣以藩王身份推翻侄子,自己当皇帝,一度被理解为篡位,民间反对声音不绝于耳。在双方征伐的过程中,南方富户肯定对建文帝朱允炆有所支持,将其全盘端走,可谓斩草除根。
朱棣迁都北京,南京作为陪都留存下来。政治上被边缘化,经济上也被抽血。朱棣首先从南京“取民匠户二万七千以行”,两万多户能工巧匠搬到北京。后又下令选应天、浙江富豪三千户,充实到北京宛平、大兴两县做厢长。“无田粮并有田粮不及五石的殷实大户充北京”,“富户附顺天府籍,优免差役五年”。明代在乡称里,在城称厢,厢长相当于里长。让这些富豪搬到京郊帮着官府管理地方,同时还免除差役,看起来还是很优待的。但对于安土重迁,被迫北上的富户们来说,再多的优待也弥补不了心灵的创伤与现实的落差。
祖先的坟墓还在故乡,想家是一定的了;大老远搬出来,被本地人欺负也在所难免。更重要的是,经济上需要重打锣鼓另开张,在一个全新的环境里,能不能创业成功,继续维持富裕家境,只能听天由命。明史中说“供给日久,贫乏逃窜”,事实证明很不乐观。时间长了,他们坐吃山空,由富变贫,社会地位降低,只好跑路。有的回原籍,有的干脆另选地方,只要官府找不着就好。
但人是跑了,富户充填京城的政策不能改。官府命令,凡有跑路的,从其老家选取别的富户来填补。这就相当于连坐。其实哪里有那么多富户,经过第一轮筛选迁移之后,剩下的按成分划分也就是一些中农。那就“矬子里头拔大个”,谁家财富多于其他人谁就倒霉,反正窟窿得填上。老家剩下的“富户”不愿意来,只好检举揭发逃窜之人,由此造成的社会矛盾越来越深。
时间到了宣德六年,永乐皇帝的孙子宣宗朱瞻基明文规定,富户已迁京入籍,逃回原籍或者躲避他处者,发配口外充军。《明律》充军条例多至二百三十条,发边充军分为附近(千里)、边卫(二千五百里)、边远(三千里以外)、极边烟瘴(四千里为限),可见惩罚之重,且“官司邻里隐匿者俱坐罪”。此时,距朱棣死去不过六七年,宣宗对其政策有一定延续性。尽管措施严厉,但富户逃亡事件似乎没有停止。这个过程中,官府也似乎在检讨该政策的利弊。
到了五十多年后的弘治朝,朝廷终于变得开明起来,宣布免除在逃富户的罪行,不必再押解到京,每户每年只需交纳三两银子,补贴宛平、大兴两县的现任厢长。你不愿意当厢长就算了,掏钱免灾。此时,最初逃亡的那些富户已经死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也垂垂老矣,抓回来意义不大。朝廷此政策也算符合实际情况。当然,或许还有新逃亡的富户。五六十年后,原富户的子孙还在逃亡,子子孙孙无穷尽也,可见政策之歪曲。嘉靖二十九年,离永乐迁富户已经一百多年了,皇帝下诏说,从原先收取富户的银子中收取四百两,给宛平、大兴两县厢长代役。逃亡富户查实者每年减少一两银子,只交二两便可。至此,算是给了他们一个正式的说法,真乃皇恩浩荡。
《明史》中说:“太祖立法之意,本仿汉徙富民实关中之制,其后事久弊生,遂为厉阶。”老祖宗朱元璋本义正确,是底下和后代落实不好,才成为恶政。又是“上梁本正下梁歪”的典型说法,而我们看到的是,对恶政的清洗,如同吐一块口香糖到地上,他自己嚼完舒服了,殊不知,清洁工要擦啊擦,擦了一百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