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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即可带上飞机;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未标明数值的一律禁止携带。同时,充电宝禁止托运。
此外,在航班飞行过程中,也禁止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否则很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据辽沈晚报报道,2月18日,春秋航空一航班内,一名旅客的充电宝突然着火,事发后,乘务组及时用灭火器将火扑灭,航班备降沈阳,无人员受伤。
记者联系到春秋航空一张姓负责人,他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
2月18日,春秋航空从哈尔滨飞往名古屋的一架航班,飞机当日11时51分许起飞,大概35分钟后,一名旅客行李内连接着手机的充电宝突然起小火且有烟雾冒出。
事发后,乘务组立即按照处置预案和应急训练处置要求,使用灭火瓶将火扑灭,并将充电宝放在盛水的容器中浸没。同时,机组决定航班备降沈阳,中午12时49分许落地沈阳。
经调查核实,充电宝起火后对旅客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当晚7时35分许,飞机载旅客从沈阳起飞,之后安全到达目的地名古屋。
据悉,“这名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符合民航的相关规定,但给其他旅客带来了麻烦,之后也对这名旅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张姓负责人补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