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犯罪是个古老的行业,一直很兴旺,从未被灭绝,甚至死刑也威慑不住。从汉代的砍头分尸,到清朝的斩立决,都是严酷的极刑。但拐卖儿童犯罪仍难以遏制,摸摸脚后跟都知道,这根本不是解决刑罚轻重的问题。
清代画师王朴《婴戏图》上的妇女、儿童。
作者:陈事美
要说拐卖儿童这事,自古就是断子绝孙、人神共愤的缺德事。在普通人看来,对人贩子千刀万剐方能解其恨,甚至诅咒人贩子生孩子没屁眼。但骂归骂、恨归恨,最终还是要理性看待这个千古难题。为什么说是千古难题呢?因为拐卖儿童犯罪是个古老的行业,一直很兴旺,从未被灭绝,甚至死刑也威慑不住。
对人贩子处以极刑,咱老祖宗就从没手软过。2000年前,汉武帝就听到了群众的呼声,对拐卖人口的犯罪行为等同杀人越货,一律处以磔刑,即砍头分尸。那时还不是一个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更不是一个家家独生子女的社会。要知道,刘邦还曾在灾荒之年鼓励大家卖儿卖女图生存。如此重大改变,不能不说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从那时起,拐卖人口,尤其是拐卖儿童都是重罪,虽根据情节严重不同,量刑有所变化,但重罪性质一直未变。
然而,当收益远大于风险时,死刑也刹不住拐卖之风。在一个没有摄像头,没有DNA鉴定、通缉令也不联网的年代,打拐成功的几率可想而知。如果再有官府的纵容与参与,以坐地收成,那拐卖儿童几乎就是合法化了。从目前已知的资料看,清朝便是官府参与拐卖儿童最多的朝代,当然也是拐卖儿童最为猖獗的一个朝代。
贫困、发达地区都有“拐卖儿童”
很多人以为,贫困地区易发生拐卖儿童犯罪,没错!清朝就是这样的。但清朝还有一个让人困惑的特色,便是江浙等发达地区同样是拐卖儿童的重灾区。更让人惊骇的是,官府与官员有时也会积极参与其中。
据《清史稿》记载,自明以来,云贵川一带贩卖妇女儿童现象突出。雍正二年十一月,云贵总督高其倬向朝廷奏报:“贵州地连川、楚,奸人勾结,掠贩人口为害,请饬地方官捕治。”很多人贩子以帮忙到外地打工为名,在贵州等地四处诱惑穷困人家的妇女孩子,然后带到外地卖掉。女人卖到妓院,儿童或卖给“黑砖窑”,或卖给别人家当子嗣。一旦跟着人贩子出去,被害人便彻底失去了人身自由,甚至终身都无法见到亲人,最终遗憾至死。
对于这种拐卖,官府也难于打击。可以想象的是,以介绍打工为幌子的人贩子多为熟人,被害家庭根本就没有警惕性。再者,由于贫穷,被害人出去闯荡的愿望强烈,反正在家也是等死,不如出去一搏。
而且,贵州等地山高路远,信息闭塞,没有电话,没有手机,被害人报案、官府捉人等都有诸多不便。一旦去了外省,便断绝了通讯联系,家人也不知道是打工还是被拐卖,即使哪天知道亲人被拐卖,也是时过境迁,记忆模糊,非常不利于打拐。
贫困地区拐卖儿童严重,而发达地区也如此。乾隆五年,朝廷接到奏报,江浙的无锡、苏州、杭州、宁波等地有大量儿童失踪,甚至有诸多儿童被害。乾隆震惊,下令彻查。在浙江巡抚卢焯的亲自指挥下,浙江多城戒严,全力搜捕人贩子,最终拿获8人。
卢焯亲自审问该犯罪团伙,这些人贩子供述的事实居然把巡抚也吓到了。人贩子将拐来的儿童分门别类,年龄小、长相好、身体健壮的卖给没有子嗣的人家。一些较差的便刺瞎双眼,打断双腿,被驱使上街乞讨。一些不听话,或是比较愚笨的儿童干脆杀掉吃肉,将剩下的骨头制成药丸以祖传秘方的形式进行出售,谋取暴利。
据人贩子供述,仅仅三四个月,就拐骗了200多名儿童。很多小孩惨死在人贩子手里,而小孩的家人根本并不知情。这还不算完,这伙人贩子知道自己罪大恶极,还供出了另外170多个拐卖团伙。不审不知道,一审吓一跳,170多个拐卖团伙,背后可能就是上万名儿童被拐卖,关系到近万个家庭。
买几个儿童与买特产没啥区别
为何江浙等富庶地区也有如此严重的拐卖儿童的行为呢?与贵州等地人贩子为本地人不同,江浙一带的人贩子大都为外来流动人口。江浙发达的手工业,吸引了大批周围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打工者,另外还有大量的经商人员汇聚在江浙等发达城市。这些闯荡世界的外来流动人口,自然有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之人,坐吃山空后便干起了拐卖儿童的勾当。在这些人贩子当中,安徽凤阳籍人贩子便是比较有名的拐卖儿童团伙。
乾隆十一年,以马占文为首的一伙安徽凤阳籍人贩子多省流窜作案,这帮人用川乌、草乌、人脑等制成迷药,然后撒到毛巾上,四处搜寻目标,只要碰到大人疏于照看的小孩,便用毛巾捂住小孩口鼻,致小孩很快昏迷过去,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就把孩子拐跑了。
一时间,人贩子所到之处人心惶惶,谣言四散,说什么的都有。
各地官府鉴于维稳的压力,也加大了缉拿力度。人贩子陷入了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被抓只是早晚的事。最终,这伙人贩子在常州等地被一网打尽。
人贩子是抓住了,你以为判死刑就解决问题了吗?非也!对于贵州等地的拐卖儿童犯罪,《大清律例》曾有“为首者立斩,且在犯事地正法”的记载,不仅如此,清朝还对买方进行严厉惩罚治罪,但还是难刹拐卖儿童之风。拐卖儿童现象似乎在清朝是一窝一窝的蛆虫,蛆虫始终清理不干净。就在人们疑惑不解之时,突然发现原来蛆虫旁边是一个大粪坑,而官府才是粪坑的制造者。
还是云贵川等地,嘉庆年间,拐卖儿童之风仍然猖獗。一些势力大的人贩子与官府勾结,贿赂胥吏及当地长官,甚至与官府秘密分肥。有了官府这把保护伞,人贩子肆意掠卖妇女儿童,光天化日之下,便将堵住嘴的儿童装入口袋用船运到两湖一带贩卖。沿江、沿途各关卡通通用钱买通,当地的州县不是拿了钱就是慑于种种压力而睁一眼闭一眼。此时,无论多么英勇的群众举报都无济于事。一些目击者只得摇头叹息,感叹官府腐败无能,世风日下。
到了道光年间,一些出差到贵州等地的邻省官员,像买当地特产一样,居然明目张胆地购买妇女、儿童进行贩卖,尤以贵州石阡、镇远等地最为猖獗。在这些官员看来,买几个妇女儿童与买特产没啥区别,都是顺便捎带而已。道光知道后大为光火,严令各地整饬官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纪律作风建设,若有再犯者,定当严刑治罪。但无奈山高皇帝远,即使有皇帝的旨意,也收效甚微。
随着晚清沿海口岸城市的陆续开埠,人贩子又将拐卖事业大面积发展到了海外,成为跨洋贸易。同治皇帝不得不规定:“不论拐卖的是男是女,是良人、奴婢,已卖未卖,曾否上船出洋,及有无以洋人为护符,只要诱拐已成,为首者斩立决,从者绞立决。”
斩立决,就是死刑立即执行啊。从汉代的砍头分尸,到清朝的斩立决,都是严酷的极刑。但拐卖儿童犯罪仍难以遏制,摸摸脚后跟都知道,这根本不是刑罚轻重的问题。
版权声明:文章源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