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籍中没有留下狄仁杰断案的详细细节,只是说他断案效率高,担任大理寺丞期间一年断案一万七千余起。这意味着每天断案40余起,即使是“福尔摩斯”也没有这个效率。
狄仁杰影视剧形象
作者:马君桐
狄仁杰 是个工作狂
每天断案40余起,即使是“福尔摩斯”也没这个效率
狄仁杰,字怀英,唐贞观四年(630年)生于并州(今太原)的一个官宦之家。显庆元年(656年),26岁的狄仁杰通过明经科考试及第,出任汴州的判官。满腔热血的狄仁杰开始了他的工作,可现实很快给了他一次沉重打击——被胥吏诬告了一把。幸运的是,这一状告到了阎立本那里。
阎立本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画家之一,尤擅画人物。《步辇图》、《历代帝王图》就是他的杰出作品。他的画名太大,以至于有人称他为“丹青宰相”。不过这时候他是“钦差大臣”,正好到汴州考察。接触到狄仁杰这个案子后,阎立本不仅弄清了真相,而且发现狄仁杰是一个德才兼备的难得人物,夸奖他是“河曲之明珠,东南之遗宝”,推荐狄仁杰做了并州都督府法曹。
因为狄仁杰在地方工作出色而勤恳,特别判案方面才能十分突出,在地方上积累了将近20年的断案经验后,上元二年(675年),被调到中央,当上了大理丞。这个官职品级不高,只是从六品,但地位重要,负责京师案件拘审判断罪,同时也复核全国各地的判案。
狄仁杰刚到大理寺上任的时候,积压的案件已经非常多。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夜以继日,笔不停批,整整奋战了一年,就把积压案件全都清理了,事后竟然一个喊冤的都没有。数量之多,质量之好,在当时传为佳话,在今天看来也堪称神奇。
现在大家印象中狄仁杰的“神探”形象也主要来源于狄仁杰在地方和中央大理寺担任司法官员时候的业绩。但史籍中没有留下他断案的详细细节,只是说他断案效率高,担任大理寺丞期间一年断案一万七千余起。这意味着每天断案40余起,即使是“福尔摩斯”也没有这个效率,实际上这是指看卷宗进行案件复审(比如找出案子的疑点),不是现场侦破。由此可见,历史上的狄仁杰擅长的是对案件的审判,是个“法官”、“检察官”之类的司法工作人员,而非侦探。
“唐室砥柱”官场油条
他深得武则天信任,又巧妙力保“李唐”江山
虽然在办案上铁面无私,但是狄仁杰本人却是一个很温和,擅长古代官场的人。历史上的狄仁杰被“分割”成了两半,唐高宗时他是办事认真的能臣,武则天时是中枢决策的宰相。在小说和电视剧里,当上了丞相的狄仁杰还是每天忙着到处“微服私访”,没事就找案子来查。但历史上真实的狄仁杰,虽也是忙得到处跑,但他忙的不是查案,而是协助武则天处理政事。
众所周知,狄仁杰与武则天既是君臣又是益友,但是狄仁杰一生最重要的活动又是兴复李唐皇室。他夹杂在“李唐”与武则天家族之间,既深得武则天信任,又能设法保住“李唐”江山,不得不说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官场老油条”。
狄仁杰要兴复李唐皇室,就必须设法对武则天施加影响,改变她对两个儿子的看法,使李显(唐中宗)与李旦(唐睿宗)兄弟能够摆脱被囚禁的地位。有一次,武则天和近臣们谈起了她梦见一只大而美丽的鹦鹉,可是两个翅膀全折断了。狄仁杰便说:“臣以为,那只大而美丽的鹦鹉就是陛下自己,因为陛下姓武。”这个解释是有根据的,因为武则天常将鹦鹉来比拟自己。“两翅,就是陛下的两个儿子。”狄仁杰指的是李显与李旦。“现在,他们都处于被囚禁的地位,这就是两翅折断的意思。没有翅膀的鹦鹉不能飞翔,陛下起用王子,鹦鹉就能飞翔了。”
圣历元年(698年),武则天的侄子武承嗣数次使人游说太后,请立其为太子。武则天犹豫不决。狄仁杰以政治家的深谋远虑,劝说武则天顺应民心,复立庐陵王李显。狄仁杰从母子亲情的角度劝说她:“儿子当了皇帝,母后千秋万岁后可配食太庙,享受后世的祭祀;若是侄儿当了皇帝,从没有听说将姑母附于庙堂的事情。”武则天说:“这是我的家事,你就不必掺和了。”狄仁杰沉着而郑重地回答:“四海之内,孰非皇土?而我位极人臣,又怎能不帮着陛下分担?”武则天听从了狄仁杰的意见,亲自迎接庐陵王李显回宫,立为皇嗣。就在他上疏力阻武则天大造佛像的那年9月,狄仁杰去世。武则天亲自为他主持丧礼,废朝三日,这是当时人臣的最高待遇。而狄仁杰也被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
狄仁杰在国外比包公出名
荷兰人高罗佩一口气写了16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
清初的时候,已经有一本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风行于世,其主人公就是狄仁杰。虽然里面也有一些历史事件和人物,但内容基本都是编出来的一个个破案故事。后来有所谓“四大公案”小说,即《狄公案》(狄仁杰)、《包公案》(包拯)、《海公案》(海瑞)、《施公案》(施仕纶),这一类的“侦探小说”,在社会上影响很大。
这里面,包公是中国人最熟悉的。不过走出国门,名满全球的,还是狄仁杰。这得归功于一个荷兰人,他叫高罗佩。在莱顿大学学习期间,高罗佩选择汉学作为自己的专业,大学毕业后进入荷兰外交界,在长达30多年的外交官生涯里,曾经在中国的重庆、南京等地担任外交秘书、参事等职。
上世纪40年代在重庆时,高罗佩读到了《武则天四大奇案》,他对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狄仁杰屡破奇案大为折服,继而把西方侦探小说和中国公案传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较后,高罗佩认识到书中所描写的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无论在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侦破奇案的能力方面,还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素养方面,比起福尔摩斯、格雷警长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来,均有过之而无不及。
于是,他想到了将中国文化传播到国外的一个切入口,开始着手翻译《武则天四大奇案》。高罗佩先是将之译为英文,又以狄仁杰为主角用英语创作了《铜钟案》。没想到《铜钟案》在西方大获成功,在出版商的催促下,高氏只能继续收集和组织当时中国民间流传着的狄仁杰断案故事。一口气写了16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所以有了《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四漆屏》、《湖中案》等。高罗佩将这些故事集在一起,统称《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它们在西方引起了轰动,狄仁杰遂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被誉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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