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枭首死灰复燃,首级砍下,装入木笼,悬闹市示众
1904年5月,慈禧批复修律大臣沈家本的请求,组建“修订法律馆”,相当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不同的是,其首长是司法部常务副部长沈家本,任务是修订旧法,起草新律。不过,64岁的沈家本相当谨慎,在另一位修律大臣伍廷芳汇合之前,他只是试着修订旧刑法,暂不考虑制订任何新法。就这样,经过1年的研究论证分析,沈家本与伍廷芳联上《删除律例内重法折》,建议在《大清律例》中删除334个条款,尤其是“将凌迟、枭首、戮尸三项一概删除,死罪至斩决而止”,顺利获得慈禧批复。上一次,俺们专门讲了废止凌迟,这一回,好好说说枭首和戮尸。
先说枭首,有资料信誓旦旦地说,枭首就是砍头,音同“削首”,而且说“枭首通衢”就是“在繁华大街上斩首”。呵呵,这是望文生义,很不准确。实际上,枭是会意字,是一种不孝恶鸟。据说母枭哺育小枭时,四处捕食,小枭羽翼渐成,母枭已累得体力衰竭,视力下降,没办法再去捕食,于是小枭群起食母,母枭无力躲闪,只得死死咬住树枝,任孩子们疯狂啄食,最后只剩下脑袋空悬在枝头。看官千万别为母枭死得很惨便忘记了,其实它也曾啄食过自己的母亲,所以这是报应。这种恶鸟的归宿,总是挂在树上,因此写做“枭”。而“枭首通衢”的意思是,斩首并将首级高悬在繁华街市,以警世人。
古代国人非常重视全尸。是全尸,就有来生的可能。不是全尸,基本就万劫不复了。所以死囚如果是贵族,一般采用绞刑,比如秦皇符坚、隋炀帝、岳飞,不仅避免身首异处,而且死不见血。这与西方刑罚习惯截然相反,西方用绞刑杀平民,贵族只受斩刑,因此平民上断头台是谓平等,贵族上绞刑架是奇耻大辱。在中国,死囚即使斩首,必把脑袋和躯干缝合入土,但如果罪至枭首,那是对今生来世的全方位破坏,会像枭一样,头挂城头,供世人耻笑和诅咒。
许多人又以为,枭首酷刑是秦始皇首创,其实,它是黄帝的发明。
远古时代,蚩尤北犯,黄帝在河北涿州与之决战,生擒蚩尤。这是史书记载的第1次大规模战争。结局是,黄帝用金钺砍下蚩尤的脑袋,挂在军门之上,威示天下,蚩尤余党“流于八荒之外”。为此,高承在《事物纪原》第10卷中写道:“黄帝斩蚩尤,悬首军门,此袅首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