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人曾这样描绘宋朝的公务接待:“送故迎新,交错道路。受迎者,惟恐船马之不多见;送者,惟恨吏卒之常少。穷奢竭费,谓之忠义;省烦从简,呼为薄俗,转相仿效流而不反。”此外,宋朝还曾有“凡点检或商议公事、出郊劝农等,皆准公筵”的规定,即官员下乡工作时可以公款吃喝。
另一盛世唐朝也将公款吃喝列入国家制度。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行政机构都设有食堂与公厨,官员巡视时,地方也会进行接待。唐朝设有“公廨钱”,本意是补充办公经费,但基本用于官员补贴和吃喝。
有一个“鸡舌”的典故,前几年曾被安在唐代官员李绅身上,指他生活豪奢,尤其爱吃鸡舌。李绅曾历任御史中丞、户部侍郎、节度使和尚书右仆射门下侍郎等要职,拜赵国公。但真正使他名垂千古的还是那首小孩也会背的《悯农》,“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早已是千古名句,提示大家要爱惜粮食。也正因为《悯农》与鸡舌的巨大反差,一时成了网络热门话题。不过他与鸡舌的故事并未见诸史料,估计只是以讹传讹,但以其地位和唐代风气,生活豪奢倒不会假。
堪称明代第一名相的张居正同样豪奢,他有次返乡奔丧,各地官员纷纷巴结,对这位美食家投其所好,每餐菜肴多达上百道。但即使如此,张居正仍然觉得不值得动筷子。真定知府钱普平时烧得一手好菜,此时亲身上阵,才使得张居正大快朵颐,发出“总算吃了顿饱饭”的感叹。
各朝皆有制度约束,但难执行
对于公款吃喝,大多数朝代都将之视为严重作风问题,并曾出台各种制度予以限制。如汉景帝时就曾立法,要求官员到任、离任及外出巡视时若接受宴请,必须自己掏钱埋单,否则将免官。最严苛的要算是北魏献文帝,他规定若官员在地方巡视时吃掉一口羊、喝掉一斛酒,就“罪至大辟”,也就是判处死刑,同席吃喝者也有协从罪名。
唐玄宗曾安于逸乐,胖子安禄山常去宫中混吃混喝,还演绎出不少桃色传说。可他享受了这么多的优厚待遇,居然还起兵造反,一场安史之乱直接将盛唐打至低谷,实在令后世李姓子孙火冒三丈。于是晚唐时又有规定,各地节度使来朝廷觐见皇帝,以表忠心时,都得拿出点实际行动,这个实际行动就是自己掏腰包在皇宫里摆酒席,邀请皇帝与朝中官员出席,名为“买宴”。
买宴表面上看是将公款吃喝的花销转嫁给了官员,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国库开支,但熟悉官场运作的人都清楚,官员有各种办法可以将之再度转嫁,比如回自己单位报销,或者转给下级埋单,即使真的一度自掏腰包,也可以通过横征暴敛或者索贿将之讨回。
在吃喝风最盛、甚至将之制度化,变成官员福利的宋朝,也曾立法整顿吃喝风,而且堪称历朝历代中立法最为详细的。如《庆元条法事类》记载,“诸道守任臣僚,无得非时聚会饮宴以妨公务”,各州县官“非遇圣节及赴本州岛公筵若假日,而用妓乐宴会者,杖八十”。《职制敕》则规定各官“预妓乐宴会者各徒二年,不应赴酒食而辄赴各杖一百”。从这一点来说,前述的“旬设”制度甚至有点“高薪养廉”的意味,希望借助公款吃喝的制度化,规定时间与规格,以此限制公款吃喝的次数。湖州知州刘藻在任上“专事筵宴,库帑告竭”,被降职罢官,前文提到的“一饮之费,率至千余缗”的王希吕、范成大与胡元质等人,也被宋孝宗“怒而诎之”。
宋代文学家苏舜钦也曾因公款吃喝落马。他曾担任集贤校理、监进奏院(所谓进奏院,即藩镇节度使的驻京办),而且还有后台,老丈人杜衍时任宰相。有一回,他将公家的废纸卖掉,用所得买酒设宴,还招来乐妓助兴。结果被老丈人的政敌得知,立即指使御史弹劾,苏舜钦以“自盗”罪名被免职,并被赶出京城。
这些制度虽然在某些节点和事件上起到了约束作用,却无助于改变整个官场风气,大吃大喝贯穿于两宋,直至灭亡。
明朝从一开始就对公款吃喝予以极大约束,但公款吃喝乃至迎来送往的密度却不亚于宋朝。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低微,因此对官员腐败深恶痛绝,甚至到了矫枉过正的程度。他的制度建设直接影响了明代官场生态,但遗憾的是,这种影响基本上是负面的。
明代官秩分为九品十八级,俸禄分为十八等。正一品每年禄米一千石,俸钞三百贯,从九品禄米六十石,俸钞三十贯,这个俸禄其实只够官员勉强糊口,维持家庭基本开支,多养几个仆人丫鬟,立刻就会揭不开锅。如七品县官年俸只有九十石米,仅仅够二三十人吃一年,但县官除了家人外,还要养吏,老婆孩子办事人员都靠这九十石米,连吃饱都不可能,更别说生活了。如果没有灰色收入,地方官根本活不下去。
而迎来送往偏偏就是明代官员不可避免的官场规则。文学家袁宏道曾在万历年间当过吴县知县,才上任几个月,就致信朋友大吐苦水,说人人都觉得做官好,其实做官真辛苦,做知县尤其苦,因为“上官如云,过客如雨”,每天从早到晚都在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