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张国立之子张默因涉嫌吸毒被警方抓获,据悉,张默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已被海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012年,张默就曾因吸食大麻被行政拘留13天。
吸食毒品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许多艺人明星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
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张默此次不但吸毒,还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我国刑法第354条规定,对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意味着张默这次摊上的事儿比上次大多了。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明星等公众人物吸毒的社会危害性更大,这是因为公众人物潜移默化地担负着引导和标识的作用,往往被一些粉丝特别是未成年人参照模仿。
娱乐圈为何盛产涉毒明星,首先是娱乐圈压力大、竞争激烈。而媒体的赞誉、粉丝的追捧、高昂的收入,都让人迅速膨胀,在引诱下极易沾上毒品。
其次,无论是签约的公司还是行业协会对于明星的管理,只限于将其当作“摇钱树”或是娱乐消费的商品,对于艺人的生活和事业的规划缺乏有效的引导。
明星在涉毒或是其他违法犯罪之后,公众也表现出极大的宽容,一些明星出事后不仅能迅速复出蹿红,有的还将之前的污点当作炒作的素材和炫耀的资本。
对于明星涉毒事件的频繁发生,不能只当作娱乐八卦,看看热闹,也不能只当作普通的违法犯罪案件,过去就过去了。应加强对艺人的管理和约束,呼吁他们珍爱形象,远离毒品。
此外,对于频频传递“负能量”的所谓明星,应减少其曝光机会,降低其对社会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