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如何“扫黄打非”:禁毁书籍与奴化教育 |野史|

2016年11月8日14:13:10野史秘闻766阅读模式

李渔在张缙彦一案后,并未受到牵连(这也客观说明清廷的主要目的不是禁书,而是清理门户),《无声戏》虽遭焚毁,但后来又以《连城璧》之名刊刻。可是,随着清廷在思想领域的逐步收紧,李渔的创作空间也愈发狭窄。

对于书籍出版业而言,清廷禁毁书籍带来的影响反而不大。在当时经济最为发达的江南地区,书坊众多,涉猎也广,经史子集、科举“参考书”等,都在刻印范围内。色情小说因其读者广泛,更畅销不衰。

嘉庆十五年(1810年),御史伯依保奏请查禁《灯草和尚》、《肉蒲团》等几部小说。这位御史谏言的本意是重视思想控制,博取领导欢心,结果马屁拍到了马腿上。

数日后,嘉庆称这些都是老三篇了,新编之“语涉不经”的小说则不见奏闻,明显是“没话找话说”,摆忠心,没实质,皇帝骂他年老平庸还妄思升用。这事儿固然是笑话,另一方面也可看出,当时的小说出版市场,不仅旧本翻印无法禁绝,新作还不断问世。

民国学者张秀民曾考证,清代苏州有书坊53家。其实,实际数字远多于此,道光十七年(1837年),苏州告示收缴淫书,具立议单的书坊就多达65家。

许多被禁的“艳情小说”,确实与满清一向提倡的道德观念不符。比如大量描写婚外情的《醋葫芦》、描写同性恋的《品花宝鉴》、描述妓院生活的《九尾龟》等。但另有一些作品,主题并不淫秽,仅仅涉嫌低俗,也遭禁毁,比如以“唐伯虎点秋香”故事闻名后世的《三笑姻缘》。

即使是奇书如《红楼梦》,命运也极坎坷。《红楼梦》诞生后,有多种抄本流传,但长时间未能刊刻,显然与乾隆年间禁毁书籍的大潮有关。在刊刻后,尽管其甲戌本有“此书不敢干涉朝廷”的声明,仍难逃被禁命运。

最早对其查禁的是嘉庆年间的玉麟,他在担任安徽学政期间严禁《红楼梦》刊刻、传播。他认为《红楼梦》中“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淫逸生活意在影射满洲贵族,尽管拿不出具体证据,仍依有关律例,在安徽查禁此书。

道光即位后,颁布《御制声色货利谕》,苏州吴县秀才潘遵祁、潘曾绶就自掏腰包,在金陵、苏州大量购买“淫书小说”并进行销毁。地方官也积极配合,时任江苏按察使的裕谦最为认真,大量查禁“淫书”,《红楼梦》也在“淫书”之列。

也是从道光年间开始,人们谈及《红楼梦》时多称之为“淫书”。如光绪丙子夏六月润东漱石主人在《绣像王十朋真本荆钗记全传》的序言中写道:“余尝见闺阁中人,都以《红楼梦》、《西厢记》、为娱目者,然皆属淫词。”梁恭辰在《北东园笔录四编》中称“《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汪堃在《寄蜗残赘》中称《红楼梦》“宣淫纵欲,流毒无穷”。

《红楼梦》“淫”在何处?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中曾这样评论:“淫书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摹痴男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干矛也。”这与其说是批评,不如说是“点赞”吧?

讽刺的是,在禁书过程中,满清统治者尽管口中冠冕堂皇,却“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们口中的“淫书”,往往是最流行的“内部刊物”,宫中流传下来的《金瓶梅画》,就盖满了乾隆御览之印,这位乾隆皇帝,恰恰是最喜欢炮制文字狱和焚毁书籍的一代帝王。《金瓶梅》也非满清贵族的禁书,而是“人皆争诵”。至于《红楼梦》,慈禧太后便是“红楼迷”。种种荒唐,似已注定清朝的命运。

大厦将倾时,小说管制变成笑话

随着内忧外患的加剧,清政府对小说的管制也渐渐失控。

清朝后期最大的一次禁毁小说行动发生在同治年间,主角是洋务名臣丁日昌。此时的清政府刚刚镇压了太平天国运动,总结此次动乱,许多大臣仍是老调重弹,将罪名加于《水浒》。时任江苏巡抚丁日昌于同治六年(1867年)奏请禁毁小说,意图以道德约束百姓,自然甚得上意。同治下旨,“邪说传奇,为风俗人心之害,自应严行禁止,着各省督抚饬属一体查禁焚毁,不准坊肆售卖,以端士习而正民心。”

不过,此时的清朝简直是“百废待兴”,地方大员们压根没空响应号召,唯有丁日昌所辖的江苏展开行动。他为此特设“淫词小说局”,筹措经费,出钱收缴淫词小说,集中销毁。颁布告示中写道:“淫词小说,向干例禁;乃近来书贾射利,往往镂板流传,扬波扇焰。《水浒》、《西厢》等书,几于家置一编,人怀一箧……严饬府县,明定限期,谕令各书铺,将已刷陈本,及未印板片,一律赴局呈缴,由局汇齐,分别给价,即由该局亲督销毁。”他先后两次开列应禁书目,各类共计达到265种之多。

“《水浒》、《西厢》等书,几于家置一编,人怀一箧”,已可看出小说的流行程度。丁日昌“迎难而上”,这场“运动式焚书”,落实力度很大。他将地方官员对待此事的认真程度与官员考核挂钩,颇有成效。

在丁日昌开列的禁毁书单中,有著名剧本,如《西厢》、《牡丹亭》等;有文言小说,如《情史》、《子不语》等;还有描述性生活的“涉黄”小说,如《昭阳趣史》、《玉妃媚史》、《春灯迷史》、《巫山艳史》等;有才子佳人小说,如《金石缘》、《品花宝鉴》等;有公案小说,如《龙图公案》、《清风闸》等;有神魔小说,如《女仙外史》、《绿野仙踪》等。此外,《三国演义》、《水浒传》、《金瓶梅》及其续书、《红楼梦》及其续书也都在列。

因为仅有江苏一省“严格贯彻落实”的缘故,所以,同治九年(1870年),御使刘瑞祺再次上书奏明各省书肆刊刻售卖违禁小说,要求销毁小说书版。由此也可侧面看出,清政府对书籍的管制基本处于无效状态。

甲午战争后,举国震动,救亡图存之念深入人心,加上报刊这种新型载体的盛行,现代小说开始出现。尽管戊戌变法后,清廷一度钳制言论,波及小说,也难改大趋势。庚子事变后,报刊在租界内发展更为蓬勃,小说成了主要的启蒙方式,如林纾译《黑奴吁天录》,梁启超在日本创办的《新小说》杂志,都具历史意义。

可笑的是,直到清朝即将灭亡之际,仍有人提出禁书。宣统元年(1909年),四川咨议局通过一项《发起通俗教育社》的议案,其中也提到小说,认为“中国小说善本绝少,非淫乱则荒唐,其最烈者如《西游》、《封神》等书,启人迷信,积之又久,以致有义合拳、红灯教之结果”,认为“应行禁止”。但此时,上海各大书局发展极快,竞相翻印传统小说,小说大量普及,禁毁就成了装模作样的笑话。

《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统计,辛亥革命以前的白话通俗小说有1160余种,其中在鸦片战争以后创作并出版的有560余种,超过半数。可见,在清政府面临内忧外患时,所谓的小说管制也完全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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