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公务员”和今天一样,是读书人挤破头也要挤进去的“阳关道”。而“公务员”的年终奖,根据官职大小也分三六九等。
东汉时,大将军、三公,每人发钱20万枚、牛肉200斤、大米200斛;九卿每人发钱10万枚;校尉每人发钱5万枚;尚书每人发钱3万枚;侍中每人发钱2万枚。
大将军和三公每人能领到的年终奖,根据购买力折合成人民币大概有10万元左右,而当时大将军和三公的月薪折合成人民币不过7000元。领一回年终奖超过一年工资,所以,大官小官都盼快快过年。
为筹红包,放贷卖废品
朝廷高官的年终奖由中央财政出,对于一些地方小官来说,指望不上皇帝给他们发年终奖,只能另辟蹊径。他们自寻年终奖的方法很多,目前为我们所知的有三种:卖废品、放高利贷、拿公款做生意。
秦汉魏晋时期,公文写在竹简上,在传送过程中用袋子密封盖上公章装运。那时口袋有皮质的、有丝织的,攒到年底卖掉,一个部门就有年终奖了。
南北朝以后,公文主要用纸张,鉴于传真机尚未问世,公文往来靠驿马运送。装公文的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称“书囊”。有些穷衙门,旧书囊攒得多了,让裁缝改成衣服或者被单,过年时发给诸位同僚,虽然微薄寒酸,也算一项“年终奖”。
至于写公文用的纸张,每过一年半载,一定能攒下一大批,等过了保密期限就能卖废品,卖得的钱也能发年终奖。
唐肃宗时期和宋神宗时期,朝廷允许放高利贷,主要对象是各衙门辖区内的商人。放贷期限短则几天长则一年,月息最低3%,而且是“驴打滚”的利滚利。获得的利润,国家财政抽小头,大头进了衙门的“小金库”,供“一把手”调剂使用,一些用来吃喝玩乐,一些用来在岁尾发年货、发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