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最早兴建廉租房的城市并不是南京,而应该是广州。1929年,素有“南天王”之称的粤系军阀陈济棠主政广东以后,先后在广州城的大南路、海珠桥南北岸、八旗会馆旧址、黄沙、东较场等处建造三十多栋筒子楼样式的平民宫,按照比市面租金低一半的价格租给工人和疍民(在船上定居的渔民)。
南京民国时民居
作者:李开周
民国时代,有一些用“平民”开头的术语,如平民食堂、平民小学、平民宫、平民住宅、平民新村、平民幼稚园,等等。
这里的“平民”并不等同于普通老百姓,而是指普通老百姓当中的穷苦老百姓。简言之,“平民”等于贫民,只是叫人家贫民涉嫌歧视,故此才改称“平民”。
既然“平民”等于贫民,那么平民食堂就是专供穷人消费的食堂,平民小学就是专供穷人儿女就读的小学,平民幼稚园就是专为穷人孩子开设的幼儿园,平民住宅、平民宫和平民新村等,则是专为穷人建造的廉租房。
以前我曾经将平民住宅和平民新村解释为“公租房”,其实并不恰当,还是称为“廉租房”更准确。众所周知,公租房是为中低收入家庭建造的,建造规模更大一些,覆盖面更宽一些,而民国时代的平民住宅、平民新村、平民宫,在任何一座城市都寥若晨星,有的城市干脆没有,其建造规模和覆盖面少得可怜,故此只能是廉租房,不能算公租房。
对于民国廉租房,我的河南老乡、最近登上央视《百家讲坛》的清史博士唐博曾有研究。他说民国的廉租房是从南京开始兴建的:1935年南京市政府为改善市容,在中山门外、和平门外、武定门外、止马营、七里街等地建造了790所平民住宅,每所每月租金定在3块大洋以下,供无房劳工租住。
事实上,最早兴建廉租房的城市并不是南京,而应该是广州。1929年,素有“南天王”之称的粤系军阀陈济棠主政广东以后,先后在广州城的大南路、海珠桥南北岸、八旗会馆旧址、黄沙、东较场等处建造三十多栋筒子楼样式的平民宫,按照比市面租金低一半的价格租给工人和疍民(在船上定居的渔民)。
继广州之后,上海市政府作为第二名拿到了建造廉租房的接力棒。1928年4月4日,上海市政府曾经颁布《奖励建筑平民住所办法》,试图通过减免税费和降低地价的优惠政策来吸引开发商建造廉租房,结果无人响应。1931年,上海市长筹集善款大洋150万元,在其美路和中山路动工兴建廉租房小区,1932年6月建成。
1933年,为了改造市区内星罗棋布的贫民窟,汉口市政府在唐家庵和苗圃建成两个廉租房小区。差不多同一时间,汕头市政府在汕头北郊与澄海交界的地方建成汕头市平民新村。如果说南京第一批廉租房是1935年才建成的话,那么它比广州晚了六年,比上海晚了三年,比汉口和汕头晚了两年。
北平的廉租房出现得就更晚了。1936年10月,在广州、上海、汉口、汕头、南京、青岛、杭州等城市统统都有了廉租房之后,迫于上级要求和舆论压力,北平市政府才开始筹备建造平民住宅。
盖房得有钱,北平市政府财政没钱,时为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的宋哲元将军从军费里拨出3万元,要求北平市长秦德纯“选择相当地点,建设平民住宅,俾贫苦无依者得免流离失所,而便栖止”(1936年10月25日《北平晨报》第六版),兴建廉租房的计划才正式提上日程。
为了省钱,北平市政府在1937年4月公开招标,一家名为“兴华木厂”的建筑商以26988元的最低报价竞标成功,开始在市政府的规划下动工兴建廉租房,当年7月份全部完工。在建筑技术相对落后的民国时代,这已堪称神速。
廉租房刚建成,日本鬼子就也打过来,北平沦陷,这个廉租房小区由伪政府接管。1937年10月,伪政府颁布《北平市平民住宅管理规则》,对廉租房租金和申请入住的条件均做出详细规定,还派了一名管理员去做该小区的唯一物业顾问,负责招租、收租、清洁卫生以及维持秩序。
与广州的筒子楼式廉租房不同,北平的廉租房全是单层瓦房,共分14排,北面8排,南面6排,每排瓦房两端各有一个公共厕所。每间瓦房前后均安装玻璃窗,内墙四壁刷有白灰,通风与采光还可以。按照伪政府的规定,每间瓦房每月租金收法币6角。
最后说说这个廉租房小区的具体位置——它位于天桥南大街忠恕里以南,也就是现在北京自然博物馆的南侧,与说相声的德云社总部隔街相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