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禁止孩子参加灭火,但赖宁说:我已经不是孩子了
33年前的那场大火,让他15岁的生命永远定格。然而,33年来,他的名字不断被人们提起。
这个男孩,他的名字叫赖宁。
1973年10月,赖宁出生于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它与世隔绝,人迹罕至,教育水平落后。然而,这一切都无法阻挡赖宁的求知欲。他利用一切机会从书中获取宝贵的精神食粮。从小学到中学,赖宁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同时,赖宁的骨子里充满了山里孩子与生俱来的冒险精神。他喜欢爬山,探索各种小动物。除了书,他的背包里还有一把小锤子。当他遇到那些奇怪的石头时,他会拿出来打它。
为此,他曾经对他的同学说:“以后,我也想成为和李四光爷爷一样的人,为祖国发展奉献出自己的力量。”
1988年3月13日,一个安静的星期天,下午3点左右,县城附近一家工厂的电线因为大风与高压线缠在一起,引发了山火。
石棉县是山区火区,于是当地群众自发组成1000多人的消防队,前往火区灭火。
刚刚在家完成作业的赖宁,也看到了从天而降的浓烟。他没有犹豫,也没有告诉母亲,骑上停在楼下的自行车,一路狂奔加入了扑火队。
根据当时《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禁止儿童参与灭火行动,但在赖宁的心目中,他不是孩子,而是消防员。
当天火势高达20-30米,速度高达每秒10米。然而,赖宁却没有一丝畏惧,勇敢地大步向前,和其他消防员一起灭火。
期间两次被大人拉倒叫他回家,说这不是小孩子的地方,赖宁却不理会,说:“我不是小孩子,我要和你一起灭火!”
就这样,赖宁一直坚持留在一线。
经过几个小时的奋战,山火终于被扑灭,3500多亩森林得以保存,卫星地面接收站和石油公司都安然无恙,但人们发现赖宁不见了。
人们最怕坏消息,于是开始紧急搜索。
直到第二天早上9点,人们终于从昨天火势最猛的火带上找到了赖宁的尸体。当时赖宁右臂紧紧抱着一棵小松树,左手撑在地上,额头贴着山坡,保持着继续战斗的姿势。
在场的人看到后,都流下了眼泪。很多人大喊:“上帝,你在睁开眼睛,他是一个15岁的孩子!”“可惜,可惜!”
1988年5月,赖宁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追授为“革命烈士”,还被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授予“英雄少年”称号。
1989年,首届“中国十佳少先队员”入选,其中赖宁的名字名列第一。
从此,赖宁的名字传遍全国,成为英雄少年的楷模,激励了无数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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