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检查长赵德贵:调查警察逼供致犯人死亡事件,自己却被打残
引言
明朝冯梦龙在《警世通言》卷三之中写了这样一段话:“那桀纣有何罪过?也无非倚贵欺贱,恃强凌弱,总来不过是时势而已。”依仗着自己的强大来欺辱他人,终究是不可能让人心悦诚服。尤其是在当今社会之中,我们国家法制越来越完善的情况下,任何人想要用自身的武力或者势力去欺压别人,试图掩盖真正的事实真相,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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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庆安县看守所之中,对曾经的四名刑警宣读了最终的终审判决书。在这份判决书之中,法院宣布驳回四名刑警的上诉请求并维持原判,而这四名刑警也将被判处3年到11年之间不等的有期徒刑。关于这件事情,相信很多人并不了解。身为刑警,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才导致他们身陷囹圄并拒绝上诉请求。
究其根本原因,还要从2000年在庆安县公安局刑警队之中死亡的农民李福祥开始说起。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当时李福祥原本仅仅只是进入刑警队之中例行接受审讯而已,可当人们再次见到他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带着手铐和脚镣站立死亡了。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庆安县刑警队队长所指派的调查员吕洪军更是直接畏罪潜逃,而其余几名刑警则签订了所谓的“攻守同盟”。
而李福祥之所以会被抓进刑警大队之中,主要是因为当时在建三江打工期间,涉嫌抢劫杀人行为。在案件发生以后,绥化市公安局与庆安县公安局沟通决定,将李福祥押回庆安,并安排庆安刑警队的警员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审讯。原本这件事情本应该相对比较简单就能够完成的,毕竟早在绥化市公安局的时候,李福祥便已经对自己在庆安县呼兰河大桥实施抢劫杀人的事情供认不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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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等到李福祥到了庆安县刑警队之中以后,当时的警员朱某岩以及朱某东等人却认为李福祥所交代的案情与公安机关掌握的完全不一样。这些人便用白色塑料管击打李福祥的小腿。不仅如此,为了让李福祥交代真正的事实,警员们甚至直接将对方紧紧地拷在窗户上,使李福祥在小腿受伤的情况下,依旧只能坚持站立。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行为,导致李福祥最终因为特殊体位诱发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死亡。
当事件发生以后,当时庆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广信决定受理审查有关李福祥死亡一案,并安排法纪局的工作人员分别询问五名相关的涉案人员。在首次调查的时候,几名警察承认是让李福祥只能站立着接受审讯,但坚定地否认自己对李福祥使用过刑讯逼供的行为。可对于李福祥的妹夫李树峰而言,李福祥是绝对不可能仅仅因为站立便直接死亡的。
尽管自己的大舅子确实犯法了,可也应该正常地接受审讯才对。倘若是这样不明不白地就死了,自己和自己的妻子是绝对无法接受的。为此,李树峰和妻子一直没有放弃对于李福祥死亡真相的调查。尽管家中贫穷,但他们一直坚持寻求帮助,希望法院能够再一次审理这个案件。尤其是当当时的庆安县公安局决定给予两万元私了的时候,李树峰更是坚定了大舅子绝不是意外死亡的想法。等到了2008年的时候,李树峰终于等到庆安县换了一位新的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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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在听说对方为人十分正直之后,李树峰更是想办法找到了这位检察长,请求对方帮助自己翻案。这名检察长名叫赵德贵,在听说了这件事情之后,也第一时间开始对有关李福祥死亡一案的调查。而在赵德贵的不懈努力之下,当年的安庆也终于真相大白。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当案件结束、五名涉案人员都受到制裁的时候,赵德贵却在三个月以后被不明身份的人在大街上袭击,一度陷入生命垂危的危险地步。
等到真相查明以后才发现,这些人居然是被庆安县原公安局副局长张广富雇佣来作案的。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这几个人,完全是我们国家警务人员之中的败类,在给我们国家警务人员抹黑。在电影《大人物》之中有这样一句话:“他们有权有势,但他们大的过国家吗?大的过法律吗?”在现如今的中国社会之中,居然还有人妄图恃强凌弱、仗势欺人,完全就是自取灭亡罢了。
参考资料:《警世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