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灭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这是很多读者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和其他读者一起了解一下,给大家一个参考。
西汉天才政论家贾谊的经典论断,被后世广为引用,似乎应验了“秦亡于法家”的结论。
贾谊的水平毋庸置疑,但任何一个表达自己观点的人,必然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到了秦朝,统治阶级信奉法家,无情打压儒家,让一代又一代的儒生义愤填膺。秦朝的短命,怒不可遏的儒生自然把罪责归咎于严刑峻法。但其实西汉的刑罚并不比秦朝宽松多少。
秦朝迅速灭亡的主要原因不能归咎于某种思潮,而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既有必然的,也有偶然的。其中,统治者对法家制度的破坏可以视为主要原因。
法家大师韩非子认为,法家治国的制度讲究法、术、权三位一体。
所谓法律就是政令。相比于儒家学者倡导的“仁政道德”等难以量化、难以实施的概念性事物,政令的具体规定是公开透明的,简单易懂、易于实施,也可以避免人为干扰因素。足以帮助统治者维护中央集权,稳定秩序,有效维护政治利益;
艺术可以理解为皇帝控制朝臣的战术,即所谓皇帝的艺术;
势即权,“势者胜众之资”,这是皇帝控制臣民的资本;掌握了权力,朝臣和百姓才能被自己驱使。
所以,说白了,法家提倡的本质就是用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作为刺激,迫使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荣誉,为封建政权孜孜不倦地工作。以军队为例,秦之所以能打造出令六国闻风丧胆的虎狼师,其秘诀就在于严格的兵役制度所提供的巨大诱惑。所以后世的封建军队基本延续了这个思路。
然而,如果要有效实施这一制度,有严格的先决条件。
首先,《商君书》提出了著名的“一人说”:圣人也是国家,有赏有罚有教,即要对官员和人民实行统一赏罚,统一教育;皇帝对一个人的褒奖只能基于一个标准:对方对国家的贡献不能来源于皇帝的任何个人喜好;教育人民,只能用一个理论,避免思维混乱,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这样所有的资源就可以集中在一个目标上,形成巨大的驱动力。
其次,法家认为“每个人都要做大臣,不要向自己低头”,即皇帝不要自己做事,要充分发挥臣子的作用。但是这个说法的出发点很黑:
第一,没有人是完美的,皇帝做的越多,犯的错误越多,会严重损害皇帝的威严;
第二,皇帝什么都做,朝臣就不灵了。游手好闲会惹事生非,但这些人会成为政权的负担和危害。
也就是说,法家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王权,但这个过程对皇帝本身有着极高的要求:要头脑清醒,思路清晰,意志坚定,压抑自己的欲望,善于用奖惩和利益驱使自己的仆人为自己效力。
秦始皇和秦二世都在一定程度上摧毁了法家体系。
秦始皇第一次将法家治国思想扩展到全国,将古代国家治理模式从贵族分封制推广到郡县制,为接下来的两千年奠定了基础。然而,他自己的一些做法实际上违背了法家提倡的思想。
如上所述,法家反对皇帝亲力亲为,但秦始皇在位期间的表现与此完全相反
这种风格体现了秦始皇对于如何管理新统一王朝的迫切压力和责任感。同时,由于他杰出的才能,也有效地维持了统一王朝的短期稳定。
但从长远来看,也带来了负面影响:权力过于集中在皇帝手中,大臣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被削弱。如果接班人素质太差,后果不堪设想。秦二世刚刚验证了这个理论。
此外,秦末农民起义的导火索源于朝廷不加控制的建设和征兵制,但这一做法遭到法家的强烈反对。
其实你对比一下《韩非子亡征》里列举的几十个国家灭亡的迹象,秦朝踩红线的地方不是一点两点:
“简单的法律是被禁止的,小心谨慎。那些在荒野中依靠援助的人可能会死。”就是那些藐视法律,善用计谋,忽视内政,依靠外援的人,可能会灭亡。秦二世、赵高、李斯的组合就是典型的耍把戏的例子。为了震慑朝廷内外,他们大肆修改法律,加重刑罚,甚至做出“以鹿指马”的荒唐阴谋,导致关中腹地人人自危。基础动了,秦人不再有更失意勇敢,不怕死的作风,战斗力直线下降;
“好宫,太邪,歹毒池,好车,好秀民,炒货敛财者可死。”如果人们挥霍无度,过度消耗人力和财力,国家不会长久。这一点无需过多解释。
“你听了主的话,不把话说全了,用一个人当门户,你就死定了。”如果君主听取了某个高官的意见,但没有核实相应意见的真实性,政权就有可能灭亡。这就是所谓的“偏听使其暗,而听使其明”,而秦二世和赵高是生活的反面写照。
“好恶未定,但可以死。”如果君主不分善恶,没有原则,国家就会灭亡。这是秦二世和赵高高说的
人。
“很刚而不和,愎谏而好胜,不顾社稷而轻为自信者,可亡也。”君主为人凶狠不和善、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国家极有可能灭亡。
......
像上面这种与法家理念背道而驰的行径,秦二世君臣干得简直不要太多,在此不一一列举,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看《亡征》篇。
诚然,法家的思想确实存在着时代局限性,比如过度强调用利益驾驭民众,注重人们的兽性却忽视了温情;
主张“辱民、贫民、弱民”,让老百姓为了生存不得不拼尽全力,过于残忍无情;
强调“杀力”,即通过战争,外杀强敌、内去强民,既去掉了刺儿头,又能增加人们内心的恐惧感,从而把他们凝聚在一起。(这一幕似曾相识,如今的国际上经常上演)
但这些并不是秦朝灭亡的原因。相反,这些主张,在后世的两千多年中反而沦为了被无数统治者尊崇的“帝王之术”。
秦朝之所以二世而亡,除了对法家体系的破坏外,原有思路难以适合新形势也是不容忽视的原因。
法家的治国理念有一大特点——见效快但作风刚猛,在推行之初,必然会招致各阶层的反抗。当初商鞅在秦国变法时,为了镇压反对者,曾经“临渭沦囚,渭水尽赤”,所杀犯人之多,让渭水为之变色。
由于当时的秦国疆域几乎限定在关中地区,对这一有限区域实行有效控制并不是什么难事。通过严酷的国家机器镇抚,变法顺利推行十年,结果立竿见影:
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
十年过后,人们从变法中尝到了甜头,无数平头老百姓通过农、战封爵受赏,一举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于是他们情不自禁的纷纷表示“商鞅变法好、商鞅变法秒”。
因此,当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要将变法推行到六国,同样会招致激烈的反抗。但以那时的交通技术条件,要实现对广阔疆域的有效控制并非难事,更可况秦二世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超过了人们承受的极限。因此,当陈胜吴广起义爆发时,兵力主要集中在长城及岭南的秦朝无法做出及时反应,给了起义肆意蔓延扩张的机会。
当然了,如贾谊所言:“攻守之势异也”,随着时代的变化,当初支撑秦国崛起的变法也应该随之改变。当初秦国的变法及所以奏效,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现实敌人的存在,为人们通过“农战”获取功名爵位提供了可能。而随着秦朝统一华夏,曾经的敌人都成了子民,征服新敌人(如匈奴)的必要性并没有那么迫切,这就使原有的体系突然失去了着力点。
这种情况下,秦朝统治者应当适时调整治国方针,顺应全新时代特征的需要。但也许是没有前车之鉴的原因,秦朝帝王不但没有改弦易张,反而基于对原有体系的迷信,一味地延续已显得僵化的严刑峻法,甚至还走向了让人闻之色变的极端。最终,百姓不堪重负揭竿而起,六国贵族趁机复辟。
也许这就是不“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代价。
因此,秦朝的昙花一现,也许正是败在了没有前车之鉴,不得不吞下创新带来的恶果。而他们的悲剧,却为汉朝提供了活生生的反面例子,无论是郡国并行制,还是外在柔和、内在严酷的治国套路,汉朝逐渐摸索出一条通行千年的大一统王朝治理新模式。从这个角度来看,秦朝并不是失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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