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自新浪的我们爱历史博客。公元1366年,我们连续践踏了陈友谅和张士诚两大劲敌,两年后“开启明朝”的“吴王”朱元璋“抽空”回到家乡濠州中里乡古庄村。虽然这里没有家人,但是离家13户即将“统治世界”的朱元璋,看着跪满一地的村民,还是很激动。当然,此时跪着的很多村民,更多的是兴奋到感到不安。很多人都在暗自纳闷,朱元璋会如何对待眼前的“老朋友”刘德。
因为,在朱元璋早期苦涩的记忆中,“地主刘德”这个名字,真的意味着“天天两地之间的报复”。
据说从朱元璋十三岁开始,朱元璋一家搬到濠州中里乡古庄村,经历了多次“破产”、“租佃”,成为当地地主刘德谷的佃户。全家都要承担高额房租,朱元璋小小年纪就得给他放羊放牛。偏偏“地主刘”是个残忍贪婪的人物,抓到租客就想当畜生。于是那些年,朱元璋每天饿着肚子拼命干活,几乎天天被“刘地主”骂着打着,咬着牙,天天炒菜。
但三年后,公元1344年,更大的灾难又来了:江淮之地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大旱,朱元璋在四月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失去了父母、大哥、侄子等亲人。但是这个被家庭包围的家庭,连墓地都买不起。看到亲戚的遗体躺在家里,他们甚至不能被埋葬。朱元璋只好硬着头皮向“主公”刘德求助。谁知刘德不但没帮忙,反而给了朱元璋一顿臭骂。感谢邻居刘继祖(刘德兄弟)送来一块地,叫朱元璋的亲人入土为安。
这样的风波也在年轻的朱元璋心中留下了难忘的回忆。甚至很多年后,当已经是“洪武皇帝”的朱元璋亲自为亲人写下《皇陵碑》时,他还记得当时刘德“声嘶力竭、目中无人”的丑恶嘴脸,甚至还记得当时他的绝望和无奈:“丧礼没有棺材,他穿得很糟糕。浮沉三尺,喝汤!”
然后在1366年,当38岁的朱元璋回到家乡古庄村,看着脚下一群跪得像筛糠一样发抖的村民时,一个“老地主”刘德石,他必须瞬间回忆起自己十六岁时的苦难和绝望。那么,他会如何对待这个留给他痛苦回忆的“地主刘”?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朱元璋只是淡淡地安慰他说:“你不用问了。我穷的时候,就知道今天是天子。”-你当时的恶意只是正常的表现。
总之,这刻骨铭心的仇恨,就这样轻轻的翻了过来。
到目前为止,被很多“精英学者”斥为“冷血无情”的朱元璋,为何要放过“宿敌”刘德?首先,一个重要原因是朱元璋对家乡的感情。
虽然元末可怕的自然灾害下朱元璋在家乡没有亲人。朱元璋虽然在早年的艰难困苦中,却是由家乡带来的,饱受贫穷和各种耻辱的回忆。但朱元璋离开家乡后,即使经过无数次死亡考验,也走上了为天下而战的道路。家乡给他带来的痛苦,从那以后再也不是问题。相反,他心中对家乡的温暖记忆越来越重。正如他1366年回国前的原话:“郝,我家也!”这是我的家。
既然家乡是“家”,那么在家乡没有血缘关系的村民就是“真正的亲人”。尽管有深仇大恨,怎么能和“真正的亲人”计较呢?因此,朱元璋除了放过“老地主”刘德外,还对刘继祖等人的自救给予了丰厚的奖励。明朝开国后,去世多年的刘继祖被朱元璋追封为“义亲王”,他的家族世世代代享受着优厚的“侯爵”待遇,与明朝成为“名门望族”。古庄村的村民也获得了慷慨的田地和救济金钱和食物的特权。全心全意报恩不报复。
甚至,不要说一个刘德,就算是对那些明朝开国后越来越霸气的“淮西荀贵”,朱元璋也曾经有过“快乐的想象”:他在家乡下令建设“中都”,期待着将来和“荀贵英雄”一起回国,携手共庆晚年。虽然这个美好的愿望随着呼兰党案的流血而烟消云散,但足以说明,“故乡”二字是朱元璋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坚硬如石。
比“故乡情怀”更重要的原因,是朱元璋在经历了人间多年的残酷磨难和风风雨雨后,早已明白——的刻骨铭心的苦难是由一个刘德造成的?为什么只有“村级地主”的刘德对朱元璋如此“怒而骄”?更重要的原因是当时是元朝。
虽然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地主盘剥农民”是常态,但要论农民被“盘剥到最惨”的年代,元朝的呼声必然很高。在所以早年还曾拥有土地的朱元璋一家,才会在朱元璋青少年时代里一而再“破产”“夺佃”,最终沦为佃农。而元代的佃农处境更是悲惨:在元朝的法律里,地主哪怕打死佃农,也只需要赔偿五十两白银,日常更可将佃农随意驱使甚至买卖,其地位“直追”奴隶。
外加元朝末年政治腐败加剧,农民乃至佃农的生活,必然会加倍贫困化。朱元璋少年时的苦难,只是这一切的缩影。而所有这些乱象,也终于变成火药桶,最终“引爆”了轰轰烈烈的元末大起义。把曾坐拥“中国历史最大版图”的元王朝,活活“炸”回到草原上。
所以,对于朱元璋来说,他放下了与刘德的恩怨,“放不下”的却正是这恩怨背后的历史教训。他一辈子从未忘记的,正是包括“少年时的自己”在内,大明境内千千万万农民的寒苦生活。所以就连他的皇宫里,都画满了农家劳作的图画,宫里的空地全种上了粮食蔬菜,闲暇时的朱元璋也会亲自下地劳作,还有时带着年幼的太子朱标去乡间劳作吃住。以他给大臣胡惟庸的话说:每次想起早年“目击小民之苦”,他都会“心常恻凄”。
他可以放下刘德给自己的伤害,但放不下的,是他曾亲身经历的触目惊心的贫困。他知道,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建立在元朝废墟上的大明王朝,很快就要步元朝的后尘。
所以,在整个洪武时代,朱元璋一直不遗余力去解决的,正是“农民问题”。特别是当年“殡无棺椁,被体恶裳。浮淹三尺,奠何肴浆”的痛心一幕,促成他不遗余力,全国推广“养济院”“惠民药局”“漏泽园”等福利机构,确保每一个治下百姓“孤寡无助”时可以得到收养与医疗救助,甚至能在“漏泽园”(国家公墓)安葬。单是被养济院收容的孤寡百姓,每月就可以获得三斗米和二十斤柴,放在明初经济条件下,这几乎是不惜血本。
甚至在这些“福利国策”上,朱元璋下的是硬指标:以明初的法律,官员赈灾动作慢了就要论罪,甚至有磨洋工的尚书为此被砍了头。地方的府县不但要“盖足”养济院,甚至倘若发现治下有未被救助的孤寡老人,地方官最轻也要被“杖六十”。在对民生“凄恻”这事儿上,朱元璋确实是动真格的。
而比起“轻徭薄赋”“强力反贪”等后人耳熟能详的国策来,朱元璋相对鲜为人知的,是他对旧有封建土地制度的挑战。比如明初的“地权”问题:元末战乱年代,大批地主曾扔下土地逃命,待到明朝立国后,这帮做了“还乡团”的“地主老爷”,又舔着脸回来争地。朱元璋却毅然抛出重磅政策:不管这地原来属于谁,只要现在有人耕作成熟,就归现在的耕作者。想要?就从当地荒田里“验数拨付耕作”——自己垦荒去吧!
此外唐宋元官僚贵族享受的大量特权,也在朱元璋编订的《大明律》里被大量废除。甚至元代时大量的“驱口”“奴婢”也重获自由。甚至庶民之家只要“存养奴婢”,就要被“杖一百”。曾经的“佃农经历”与屈辱,更让他做出了封建法律史上的重要改革:佃农与田主之间“并少事长之礼”。甚至“打死佃农不用偿命只赔钱”的法律,也被尽数废除。生活在明初的“刘德们”,就算依然是“地主老爷”,也无法再“呼叱昂昂”。
以现代的眼光看,朱元璋所做的一切,局限当然很大。但放在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上,这一切却已是无比重要的一大步。这样的一大步,也成就了这位争议帝王,一生最无可置疑的奇迹:他在位三十年,明王朝耕地增加到八百五十万顷,税粮突破三千二百万石,甩开“富宋”“大元”巅峰时期近两倍。开国时饿殍遍野,扬州等“一线城市”仅剩十几户人家的明王朝,此时已是“宇内富庶”的洪武盛世——他在废墟上,再造了强大的中国!
这样的辉煌,正应了白居易的一句名言:“所以表不忘初心,而必果本愿也”。对“初心”的铭记与坚持,造就了他的理想与辉煌。也带来了超越历史的意义:无论何年何月,无论何时何地,农业问题,永远是关乎国家生死存亡的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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