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操,尤其是女性的贞操和伦理。其含义包括婚前不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婚后不与丈夫以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丈夫去世后不再婚。简而言之,一生只能有一个男人,除了这个男人,不能和其他男人接触。验证处女的方法是一种特别落后的“宫沙”,从西汉开始就是一种验证工具。其实就是让壁虎吞朱砂。吞下七斤后,壁虎会被捣碎,涂在女人的手臂上。都说不掉红沙者为处女。这种方法自古就有。明清入洞房前实行“婚前检查”,盛行一时。处女结婚后,会一辈子守着这个节日。如果她认真守着节日,就算别的男人看着,摸着它说几句脏话。中国古代社会的贞节观是阶段性的,明清时期发展到极致。
汉唐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守贞只是被提倡的
对女性贞操的需求始于先秦时期的西周,《周易》记载了“恒德、贞节、妇运、凶主。”,《易传》记载着“女人是忠贞的,是幸运的,永远是死的”。《周易》和《易传》为女性保持贞洁提供了理论支持,女性将永垂不朽,为男性带来巨大利润;男人对女人有长久的感情,但是很凶。对女人的要求总是一样的,但对男人的要求是“花心”,所以男人可以一夫多妻,在大街小巷找乐子,而“花心”的女人是婊子和狐狸。
先秦时期虽然提倡妇女过节,但并没有抵制妇女再婚。的女儿陈嬴先后嫁给了金和。秦汉时期,更提倡妇女过节。戴胜写《礼记》,刘翔写《列女传》,班明《女诫》。朝廷提倡妇女过节,但并没有强行抵制妇女再婚。秦始皇建怀庆台,夸赞八卿寡妇劝其贞节。汉宣帝和汉安帝先后给甄宓一封信,说:“甄的外貌很聪明,行为也很明显。”。然而,在朝廷提倡向甄宓学习的同时,也出现了朱买臣妻子离婚改嫁、焦仲卿妻子离婚后为太守、县长多次派媒体讨论结婚、蔡文姬三次结婚的故事现象。可见当时女性再婚是正常的,但守节是被强烈提倡的。
唐朝的皇帝都是汉族和鲜卑血统,唐朝和汉朝在为女性守节方面没有太大区别,甚至更加开放。唐朝公主再婚了,再婚了,武则天公开选定了她的家庭,李治娶了她父亲的妾,唐玄宗娶了她儿子的妻子。所谓“脏唐臭汉”是从上面开始的“好的开始”,那岂不是天翻地覆?因此,在汉唐民间,对女性的遵守并没有那么严格。大诗人白居易有一首诗叫《妇人苦》,公开为女性讨回公道。他在诗中写道:“人言夫妻,天理合一。生和死来了,为什么还要苦乐参半?女人失去丈夫,终身孤独;就像森林里的竹子,突然被风吹断,但死了也不会重生。如果一个男人失去了妻子,他可以暂时不伤害自己;应该像门前的柳树。春天容易繁荣,风吹折。还有一个学生——是歌手。希望你能听一遍又一遍,你应该知道女人是痛苦的。从此,就是光了。”。白居易是唐代著名诗人。他的观点代表了当时的主流媒体。朝廷虽然提倡过守节,但是社会并没有严格按照朝廷的倡导来做。这么说,怎么做也不一定。
宋代古代女性贞节观的分水岭
对妇女过节的严格要求始于宋代。具体来说,始于宋明理学的重要人物“二程”和朱。在程颢、程颐、朱之前,甚至同时代的宋代,与汉唐一样,只提倡过节,但并没有严格执行,民间也没有形成过节的风尚。比如宋代著名人物范仲淹和二程几乎是同时代的人,范仲淹的母亲改嫁了别人。范仲淹没有反对,也没有因此看不起母亲。相反,他还给再婚的寡妇一定的费用,让她们在他投资的“亦庄”定居下来。另一位伟大的文学家王安石,也是当时著名的改革家,曾经和范仲淹一样娶了媳妇。范仲淹和王安石基本上是和二程同时代的人。
北宋是古代女性贞操的分水岭时代。一方面是以范仲淹、王安石为代表的“开放派”,另一方面是以司马光、周敦颐、二程为代表的“保守派”。司马光写《家范》,认为“对于一个妻子来说,有六种美德:一是顺从,二是干净,三是不嫉妒,四是节俭,五是恭敬,六是勤劳”,“夫,天也;妻,地也。夫,日本也;妻,月也。夫,阳也;妻,淫也。神是上级,地是下级.所以,女人是献身于柔软,而不是为美而辩。”他们对如何成为一个好女人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周敦颐提出“君、臣、父、子、兄、弟、夫、妻、三三三五四万物皆有其因,礼在先,乐在后”,赋予女性卑微的地位,而二程四子朱继承了周敦颐和二程
朱为女性画了一个圈,严格限制女性的性自由。可怕的是,朱是个有文化的人。因为文化的传播,他画的圈变成了女人的自觉行动。朱之后,女性完全演变成了男性的奴隶和附庸,“音乐是无可争辩的,不可诉讼的”。男人可以和女人离婚,而女人没有离婚和再婚的自由,所以只能吊死在树上,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旦确定要嫁给谁,哪怕只是订婚,也会把一生都献给这个人。这个人死了,或者终身守寡,或者自杀殉难。其他男人不许碰他。从这个层面上说,朱是女权运动的大敌。
元、明、清三代时期,妇女的节日庆典发展到了极致
在朱元明清之际的700年后,中国女性似乎进入了地狱时代。在朱思想的影响下,这个时代的女性被男性奴役,女性守节殉道。贤惠的女人成为社会的主流。正是从这一点出发,“男人和女人不接吻就给予和接受”
时代开始的。朱元璋这个明朝的开国皇帝,对于朱熹的主张是极为推崇并从制度上大力支持的,明《会典》规定“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一家出了节妇,本家的差役都免了,所以造成宗族势力争先推出节妇的后果。而女人为了给本家族“争光”,义无反顾地争当烈妇、节妇,烈女的出现曾出不穷。据历史记载的节妇烈女,《唐书》五十四人;《宋史》五十五人;《元史》一百八十七人,而《明史》不下万人,重点表彰对象也有三百零八人,至于清朝,更是比比皆是了。
这个时期的烈女节妇,让现代人想来,真真的有点不可思议。烈妇蔡松阳,嫁给叶三为妻,叶三因病早死,临死前心疼妻子,劝她趁自己未死改嫁,结果蔡松阳挥刀自刎,先叶三而死,以明心志;金华方氏嫁给了一个酒鬼袁坚,酒鬼丈夫死后,她在丈夫的棺材旁边放了一口自己的棺材,活活饿死殉节;一位姓戚的女子,在新婚之夜丈夫暴亡,她随之殉节而死,一天福没享上;一位姓陈的女子,嫁给了一位生理功能不全的男人,无法享受性生活,跑回了娘家,结果父亲将她生生缢死,父亲也因羞愧自杀;一位姓李的女子,仅仅因为几个军爷说了几句污辱他的话,就羞愧自尽;更有甚者,一位王姓女子,因为风吹门帘,怀疑有人偷窥,自尽而亡。而这些人烈妇之死,都是她们自愿的,并没有逼迫的成分在内,殊为可悲。
至于不死守寡的人,生活其实也是非常凄苦的。正所谓“慷慨赴死易,从容守节难”、“晨风夜雨,冷壁孤灯,颇难禁受”。有一位节妇守寡六十年,每天晚上拿出百枚铜钱洒在地上,摸黑寻找,直到找到后身心疲惫方才睡觉,这样的日子竟然忍了六十年,临终才告诉后人她内心之苦。女人的苦日子,直到民国方才兴起解放运动,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女人方才彻底成为与男人平起平坐的“半边天”,不再是男人的附庸。而女人能够骄傲地站起来,则是改开以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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