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自新浪。我们热爱历史博客。在中国古代生活中,有一件事可以称得上是历代公认的真理:“农民种地不挣钱”。
虽然常说“古代农民闹事的时候,只是一块地”。但是,在古代科技生产的门槛下,农民务农赚了多少?其实我们可以先看看中国古代历史上几个“比较富裕”的朝代。
可以先看看宋朝。作为历史上著名的“富庶的宋朝”,宋代是中国古代农业史上“亩产量大增”的时期。据学者吴辉、王估计,宋代亩产粮食达278斤,人均占有粮食947斤,比1980年中国人均占有粮食还要高得多。从理论上讲,宋代的农耕应该是“营利性”的。但另一个事实是,占人口85%的宋朝农民,只占有30%的土地,却要承担绝大部分的赋税徭役和种田的“利润”?一点都享受不到。
因此,在宋代,一方面是粮食亩产量的迅速增加,另一方面是农民生活的迅速贫困化。宋初宰相吕蒙正感叹“城外数十里,死者饥寒交迫”。结果,天子脚下的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在被当代“精英专家”誉为“中国历史上最好的40年”的宋仁宗时代,用宋代名臣欧阳修的话说,当时的农民“一岁为公,只为公,只为几个月”。也就是说,农民纳税后,甚至在为生计而苦苦挣扎,甚至“采摘橡子,贮藏菜根以伸冬青”。为了赶上冬天,吃食物是一种奢侈。
而在农业生产比较发达的明清时期呢?明代农田平均亩产量比宋朝提高了48%,大量苛捐杂税被废除。农民过得好吗?明朝中后期的北方,明朝民间有一句话叫“北方人困役”。在水运经济发达的山东省临清地区,15-60岁的农民“无役”。河南有100亩农民每年要交1.2万“服务费”,而农民年收入只有8000元。靠种地挣钱?种一年亏一年。
至于明朝中后期的南方,尤其是实行“一鞭法”后,有“南方人困食”之说。一亩地的土地税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涨了几个百分点,还有各种临时的“附加学校”。至于农民生活?也是可以想象的。
所以即使是明代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自耕农也是一日三餐,两粥一干饭。发展到清代“康干盛世”时,北方农村农民“食肉无味”的现象很普遍。也就是说,尝肉是一种奢侈。河北农民平时吃小米粥和高粱米,只有赶上婚宴等重要活动才能吃鱼。山东农民每天都是小米高粱煎饼,能吃豆腐咸菜,就算是“有钱人”.
这样的生活状态正好对应了唐诗中的咏:谁知道呢,每顿饭都是辛苦的。
但是,“农民”的生活虽然很辛苦,但对中小地主来说却不容易。可以放在历代特权大地主身上,这一天可以是另一种生活方式。
“大地主”的钱从哪里来?且不说宋朝以前,享受各种特权的人,享受各种特权的人,都没有提到汉魏南北朝时期严格的地主庄园。首先,我们可以看看房东“发财”的一个日常套路:收房租。
很多现代“历史票友”对“房东收房租”的理解和大川的“租房交房租”是一样的。但事实是,楼主的套路已经很深了。在“兼并未被压制”的宋朝,宋朝大地主占有的土地占宋朝耕地的70%以上。当佃农种植一英亩土地时,他们应该用一半的收成作为租金。如果佃农使用地主家的牛和农具,租金会上涨到80%。随着宋朝土地兼并的加剧,无地佃户越来越多,宋朝地主有了——的新套路,经常以换佃户相威胁,强行加租。
但在明代亩产最高、经济最发达的江南地区,明末的土地兼并也变得异常火爆。据明朝遗民顾感叹,苏松江农民90%是佃农,只有10%有土地。这“一成”,绝大多数是大地主。租地的佃户每亩收一两石,但地租要一石三斗。可惜很多租客交了地租后两手空空,甚至“今天租的人,明天就要讨债”。
“讨债”也导致了古代地主的“富道”——,历史悠久。无论不堪重负的自耕农还是被剥削的佃户,通常都要向地主借钱,然后接受严酷的剥削。南宋农民“债台高筑”。明朝大地主放贷时,巧妙地使用了“大斗进,小斗出”的套路:放贷时,用“秤”作为计量器具,每石只有九成的粮食
觔,收债时却用“租秤”,一石粮食有220觔,单这一进一出,就赚足了130觔的差价。
只看“收租”“放债”的套路,就知古代这些享有特权的大地主阶层,几乎是躺着享受农业生产的福利。
但古代地主们更重要的财富来源,却还是两个字:特权。
比如宋代的大地主们,在“逃避赋役”这事儿上,就是轻车熟路。结果就是“富豪之家贿赂公行,以计规免,中、下之户被扰,不得休息。”甚至佃农缴纳的地租里,也包括了地主们该承担的赋税。到了士大夫享有更多“优免”特权的明代,明朝中后期的二品京官,可以享受“优免”8000亩田赋徭役的特权,哪怕七品芝麻官也可以“优免”300亩。这些手里握有大片土地的官僚地主,几乎就是“干挣”。
既然是“干挣”,那就不挣白不挣,于是明清年间,凭着手里的“优免”特权,官僚贵族地主们往往大肆兼并土地。比如在经济发达的福建,当地的“豪宗巨室”名下田亩土地众多,却是“曾不得征其财帛”,反而是穷自耕农“吏索丁钱,急于星火”。不堪重负的自耕农们,也只能把土地抵押给大地主们,于是土地兼并就越演越烈。比如明代政治家徐阶,名下土地就有6万多亩。明末仕途失意的董其昌,也是“田过万顷”……
而且随着明末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手工业品的出口量激增,换来了巨量的白银。趁机享尽这其中红利的,依然还是那些大地主们。比如在苏松地区,大量的农田都改种了经济作物,太仓七成的稻田变成了棉田,在福建广东等地,诸如甘蔗、芝麻、油菜等经济作物也大量普及。然后以此为原料的丝绸棉布白糖畅销海内外,每年换来巨量的白银。可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也几乎都被当地“富宗巨室”垄断,吃尽了其中的红利。
然后,就有了许多史料里津津乐道的,那“前明多富家”的景象:明朝嘉靖年间大贪官严世蕃曾经感慨,家产达到五十万两白银的人家,就是明朝“一等富豪”。但到了明末,仅在江南地区,“年收入”过百万两的“大户人家”,就是一抓一大把。如此景象,今天还被人津津乐道,当作明末“繁荣”“发达”的象征。但万历年间的名臣吕坤,早就看到了这繁华背后的危机,说出一段振聋发聩的名言“况富者田连阡陌,金满箱囊,饫甘餍浓,蹈绣铺锦,歌儿舞女,醉月眠花,画栋雕梁,乘坚策肥。其狼籍暴殄之余,犹足以饭童仆而饱狗彘。乃耕夫织妇,早作夜勤,祁寒暑雨,黧身枯面,枵腹攒眉,儿羸女鬻,终岁辛苦如马牛。”
也就是说,那些“富者”们骄奢淫逸的生活,全是靠着对苦老百姓的盘剥获得。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下去,接下来的明王朝,就将会遭到空前考验。遗憾的是,他在世时,这些话没有人听。他去世后仅仅十六年,明王朝就以“崇祯上吊”的方式,印证了他的真知灼见。
但在明朝亡国后,从清朝至民国的四个世纪里,尽管多少有识之士都在警惕着“明朝亡国教训”,但森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依然让大地主们的“发财模式”,翻新出更多花样。比如在清代,那些享有特权的贵族地主,也玩起了“综合经营”套路:比如康熙年间的尚书徐乾学,他仅在无锡一地,一次就买进万亩土地,还在扬州北京等地有大量商铺,甚至还在家乡“借名救荒……挨户派米……五分起息”,做起放债生意。
这种“综合经营”,也成了鸦片战争前,清朝权力市场上的常态:只要手中有权的官员,都会先购置土地,然后以土地收益为本钱,经营各种买卖。在外贸发达的广东,就是“官之贾十七”,百分之七十的商家,都有“官僚地主”的背景,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但红火的另一面,却是土地兼并加剧,大清境内“游民”大量增加,道光年间广州学政戴熙就给道光帝哀叹“盗贼蜂起,民不聊生”,这样的乱象,也预示了大清接下来“落后挨打”的国运。
虽然历史已成过去,但一个简单的“地主的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却浓缩了中国几大王朝,多少兴衰的“周期律”。几多叹息,几多回味,简单回顾,就有多少思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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