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晚清政府政策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探索网边肖带来了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说到清朝,真的有太多问题可言。简直就是看死人。有人说政府对内对老百姓残忍,对外对列强怂。有人不信,但这东西真的是真的。那么怎么说呢?
其实这个问题是问晚清政府内外政策的区别。所谓清政府对国内老百姓残忍,其实是讲清朝统治者如何对待国内民众的反抗,如何执政。清政府和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专制王朝一样,都是一个视民如粪土的征服者,与汉朝无关。
清政府内部政治统治极其残酷严酷,统治结构比上一代更加复杂。核心是依附于皇权的官僚体制,暴力机是以八旗绿营为核心的军事体制,体制外的官员和仆从依附于政权。这些都构成了清政府压迫人民的基本制度门槛。
统一专制王朝的内部统治也很残酷,清朝也不例外。人民只是极权政治下的普世奴隶。举个例子,清朝残酷的刑罚制度,清朝沿袭了前朝的“五刑”制度。在正式的刑罚体系中,没有监禁和罚款,有的只有体罚,极其残酷的体罚。不能体现这个政府对人民的残酷和恶毒吗?此外,还有伤害后代家庭的“氏族惩罚”。“杀三族”“杀九族”的残酷,足以说明这个政府是一个害人的政府。
对于敢于反抗的外道势力,清政府自然会全力镇压,根本不会手软。作为执政党,很容易理解清政府为了维持统治地位,残酷镇压反抗,排除一切可能的颠覆。
至于说政府对外国列强很窝囊,这个说法不太准确。清政府与西方国家政权的第一次接触是在乾隆年间英国马加尼使团来华时。在所谓的乾隆盛世,清政府对西方列强的态度是非常不屑的。他们认为中国的繁荣是这些海外蛮族无法企及的。嘉庆年间,阿米什使命更是失败,连自大帝国的皇帝都没见到。
19世纪中叶来了,西方列强又带着加强船舰、善用枪炮的优势来了,清政府并没有真正承认。即使战争失败后,清政府被迫签订条约时,也只是把条约当作羁绊,并没有真正打算遵守。从1842年《南京条约》年起,清廷一直将条约视为临时紧急措施。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外国人强大的军事工业和军事力量才真正制服了清政府。此后,清廷与西方列强的谈判以妥协为主,清政府也意识到国内抵抗是一种颠覆性的“毒刺”,而西方列强对商业利益只有“皮”。
从第二次鸦片战争到19世纪末,尽管经历了中法战争和1894-1895年的中日战争,清廷对西方列强的基本外交政策仍然是以承认现有条约为基础的和平外交。19世纪末,中国的反洋教势力一河滩运动引发了前所未有的政治危机,清政府的外交政策一度发生剧变,导致了庚子八国联军之战。经过这次动乱,清廷与列强签订了《辛丑条约》,这意味着清政府终于认识到了这种无知,同时也真正意识到中国的制度必须像刮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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