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作者陈寿评道:“先主之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盖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焉。”蜀汉的开国皇帝刘备和他的老祖宗汉高祖刘邦一样,类似的地方极多:“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少言语,善下人,喜怒不形于色。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而更出奇类似的是,两人一样常常打败仗,一样的逃跑起来连老婆、儿女都不要了,刘禅实际上不是刘备的长子,他到底丢了几个儿子,只有天晓得。
和刘邦一样,刘备锲而不舍终于建立了蜀汉帝国。这时他已六十一岁了,比刘邦还大六岁;刘邦起兵时是四十七岁,花了约七年的时间;而刘备起兵时是二十三岁,花了三十八年的时间,只是占据了一小部分中国。两人一样的不太会打仗,所以屡战屡败,但是二人的状况又有所不同。刘邦好歹当过乡级干部(亭长),可刘备起兵前以卖鞋营生。但刘备读过几天书,对知识分子的礼遇又是多次向儒生的帽子里撒尿的刘邦远远不能比的。刘备也是一个标准的白手起家的大英雄,两人若换个位置,刘备一定不比刘邦差,而刘邦则一定比不过刘备,理由:说不定刘邦忍不住又会向诸葛亮的帽子里撒尿呢?
刘备因在校尉邹靖镇压黄巾军有功,拜安喜县尉(相当于副县长兼公安局长),开始了他的征战生涯,任上因鞭打来监察的督邮(不是那个吼声震破天的张飞)去职;此后不断处于四处漂泊和不停的失败之中,无一块立足之地,虽也获得过一些不大的胜利,如汝南斩蔡阳(非关羽之功),博望败夏侯惇、于禁(非诸葛亮之功)。但只有在和孙权联合于赤壁大败曹操后,才改变了寄人篱下的苦日子,并得以按照诸葛亮“隆中对”的规划,跨有荆(一部分)、益二州,实力突然崛起,给曹、孙以极大的压力。
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刘备打败曹操夺取了益州咽喉汉中,情势似乎一片大好;而且镇守荆州的关羽发起了襄阳、樊城战役,水淹七军、斩庞德、降于禁,打得曹操几乎迁都。但是在曹操和孙权的联合下,被吕蒙白衣渡江偷袭荆州江陵、公安,关羽败走麦城被杀。两年后,刘备称帝后忿而起兵,在夷陵惨遭失败,辛辛劳苦累积的精锐力量几乎一空。刘备因惭愧交加,在白帝城逝世。
此时的蜀国,外有魏、吴两个强大的敌手,内有汉嘉太守黄元、牂牁太守朱褒、益州郡大姓雍闿、越隽夷王高定的南中之叛,加上蜀国新败大伤元气,刘备刚刚逝世,新生的蜀国,就像风中之烛,稍有不慎就会熄灭,非力挽狂澜于既倒者不能为之。幸亏,蜀国就有一个“千古第一贤相”诸葛亮。
可是,舌头和牙齿这么亲密的关系都会有不合的时分,何况是人呢?由于主张连吴的诸葛亮不赞成刘备对东吴用兵,被刘备留在成都,而且诸葛亮也不得不留:本来蜀国的人才就少,加上关羽败亡,张飞被刺,“凤雏”庞统、法正早死,他留居成都除了监护太子刘禅,也有“镇国家、抚百姓、供军需、给粮饷”的作用。若是诸葛亮跟随刘备出师,状况或许不一样,由于刘备是“常败将军”,他“连营七百里”的排兵布阵,连军事水平并不高的曹丕都指出其必败。
刘备小瞧了吴国年轻的统帅陆逊,以致遭到惨败,在永安(奉节县)白帝城一病不起。刘备章武二年(公元222年),召益州犍为太守李严到永安,拜尚书令;章武三年二月(公元223年),刘备急招诸葛亮到永安;四月,刘备对托孤于诸葛亮。
凄然托孤。“托孤”是古代“家天下”政治几乎不可避免的严重政治现象,它往往发生在先君早逝、嗣君年幼的状况下。孔安国说:“六尺之孤,幼小之君。”又说:“临终之命曰顾命。”因而后世受托孤之任的大臣常被称为顾命大臣。托孤的对象应该是满足忠实度足够深、才能足够强、威望足够高、与先君关系足够好等几个条件的大臣,其中忠实是第一条件。无疑,诸葛亮是最合适的人选。
第二个人选李严,刘备就煞费苦心了。李严其实是荆州南阳人,因兵乱入蜀在刘璋手下任区区的成都县令,常有屈才抱憾之感,刘备一来,正好另择明君。擅长识人的刘备将其提升为犍为太守、兴业将军。犍为是蜀国要郡,毗连成都,物产丰茂,刘备入蜀国后铸造的“直五百铢”钱币,背左有直书“为”字,就是铸造于犍为郡(是中国最早的“地名钱”)。李严对刘备的知遇之恩报答以耿耿忠心。刘备登基时有异象“黄龙见武阳(犍为郡治)赤水,九日乃去”。大家因而都说“大王当龙升,登帝位也。”所谓的“黄龙”,其实就是李严为了劝进所炮制的异象,这对刘备来说当然是大忠臣了。后来,这里成为刘备的“籍田”。李严的才能也是出类拔萃的,曾经镇压了土著豪族马秦、高胜及越嶲土著高定。
托孤之谜。关于刘备所说的“如其不才,君可自取”在历史上争议很大。有人说这一席话,困惑了中国二千年。刘备真实的想法我们已经不可能晓得了,所以至今众说纷纭。择其要者,不外以下这几种说法:
第一,真心说。陈寿也赞成这种说法,并且在《三国志·先主传》的评语里面高度评价说:“举国托孤于诸葛亮,心神无贰。诚君臣之至公,古今之盛轨。”赵翼也说:“千载之下,犹见其肝膈本怀,岂非真情流露?”卢弼《三国志集解》在反驳孙盛等质疑时也说:“有所感于中,不觉言之如是”。
第二,权谋说。有人以为是刘备不得不托孤于诸葛亮,又怀有猜忌,于是“阴怀诡诈”出此言,逼诸葛亮表尽忠之态,“非剖心出血以示之,其能无疑哉”(王夫之《读通鉴论》)。孙盛也以为“(刘)备之命(诸葛)亮,乱孰甚焉!”——“古之顾命,必贻话言;诡伪之辞,非托孤之谓。”
第三,还有一种说法,所谓“自取”,不是“自代”,是指刘禅不肖无能,诸葛亮可以在刘备另外二子中选取立一个。但联系上下文就晓得此说不通。假如是从刘备另外二子中选立一个皇帝,那何必拿曹丕出来说事、比照?
争议主要发生在第一、第二种说法中。它是千古之谜吗?笔者斗胆提出第四种说法:这是一句可有可无的客套话——本身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所以不必看重这句话。为什么呢?
首先,这句话不稀奇。假如单独看这一节,不可避免地会有非常深入的印象,以为是“惊世骇俗”的一句话,基本会赞同陈寿的说法。但三国里六次托孤,几乎同样的话就发生过三次之多,另外两次分别是孙策托孤于张昭:“若仲谋(孙权)不任事者,君便自取之。”(《吴历》)刘表托孤于刘备:“表病笃,托国于备,顾谓曰:‘我儿不才,而诸将并零落,我死之后,卿便摄荆州’(《魏书》)。”刘备两次遇上托孤之事,第一次是受托者;第二次是拜托者;刘表之语与刘备之语同出一辙,还更明确。“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刘备不可能无动于衷。所以刘表的托孤之语对刘备影响甚大,也间接影响了中国历史。
正由于这类话在不同场合重复出现,所以其真实的意思都一样,就是——“嗣子可辅,辅之”,这个问题看似是个二选一的问题,实际上只有一个答案,绝不会是要其取而代之,所以笔者以为它是一句客套话,并不一定具有深意,甚至可以疏忽不计。
其次,刘备不会真心让位于诸葛亮,由于自古就没人会甘心把本人辛辛劳苦打下的江山白白送给别人,哪怕他是本人最信任的人,刘备也绝脱不了这个历史的惯性。同时他更不是有些人所说的一个阴谋阴谋。假如这是阴谋,那三次都是不足道的阴谋?诸葛亮之所以表态尽忠,是出于他的忠臣本心,感刘备的知遇之恩,即便没有这句话,他也一样会尽肱股之力的。假如说这一句话有压力的话,那也是只会使得诸葛亮愈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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