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里的潘金莲是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二十余岁,颇有些姿色。由于那个大户要缠她,潘金莲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竟倒陪些房奁,不要武大郎一文钱,白白地把她嫁给武大郎。
潘金莲岂肯安心从了矮小丑陋的武大郎?她放下女人的矜持与嫂嫂的身份去勾引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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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雪花纷飞的冬天,武大出门卖炊饼不在家,已经当上捕快都头的武松去衙门里点名完毕,提早回到家里,一进门发现潘金莲早升起了火。
武松问道:”哥哥哪里去了?”妇人道:”你哥哥出去买卖未回,我和叔叔自吃三杯。”武松道:”一发等哥来家吃也不迟。”妇人道:”哪里等的他!”说犹未了,早暖了一注酒来。
那妇人一径将酥胸微露,云鬟半挽,脸上堆下笑来,说道:“我听得人说,叔叔在县前街上养着个唱的,有这话么?”
在这里,潘金莲出手就来个欲擒故纵,但却是十分强而有力的色诱艺术的展示。她问武松是不是在外面养了女人?这话说来云淡风轻,但却是摆明了要剥去武松的”道德”假面。武松争辩了半天,还要她不信去问武大,正好给了潘金莲时机数落武大一番,表明她看不起武大的意思。
连筛了三四杯饮过。那妇人也有三杯酒落肚,哄动春心,哪里按纳得住。妇人起身去烫酒。武松自由房内却拿火箸簇火。妇人良久暖了一注子酒来,到房里,一只手去武松肩上只一捏,说道:”叔叔只穿这些衣裳,不冷么?”武松已有五七分不自由,也不理他。妇人见他不应,匹手就来夺火箸,口里道:“叔叔你不会簇火,我与你拨火。只需一似火盆来热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