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样貌美丽,又是个心狠手辣的人,为了当上皇后,必定用过不少的心机。但是在历史记载中,有几件关于武则天的记载,则很可能是后世瞎编的。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武则天身上的四大冤案吧。
冤案一:‘骨醉’王皇后和萧淑妃
这段材料在有影响力的正史中首出于《旧唐书》而非最初的《唐会要》,记载自相矛盾,先是记载了武则天带着李治的圣旨对二人‘下令缢杀之’,后来多了‘骨醉’这段记录‘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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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当初读到这里就觉得像是被后人添加删改所致。有人提到了《太平御览》,《太平御览》在很多方面是照抄前代史书的,保留了许多如今已经看不到的珍贵材料,所以这才是人们以为他的史料价值应该值得注重的缘由之一。
《太平御览》明白无误地阐明它在照抄唐书,由于《太平御览》成书之时,没有《新唐书》,所以其照抄的唐书只能是《旧唐书》。可是为什么没有那一段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记录,后人研讨唐史特别是研讨武则天史的人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
有些不喜欢武则天的人把本人的想象搬出来了:‘武则天本来就没有人性,她和萧王又是情敌。古代应该有药物,可以砍去四肢以后泡在里面,一天两天不会死。古代连天花都是死症,假如在汉、唐就能有药物让人挨百杖砍去四肢还不死,即便留到现代也是仙丹。
而二人死后被削姓,按唐朝律法,家族被削姓后不但地位降低,而且一切成员被剥夺政治权益,在当时被称为‘流人’,这是很明显的重击贵族势力、很大程度地收拢皇权,而得利者自然是当时的皇帝李治。
所以,从人情上我们还没找到王、萧二人被李治处死的缘由,但从政治上可以推断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