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大肆鼓吹“革尽人欲,复尽天理”,但在宋庆元二年(1196年),监察御史沈继祖却列举了大量事实,揭露他言行不一:他曾诱惑两个尼姑做妾,出去做官时都带着她们;他的大儿媳在丈夫死后却怀了孕,等等。(《四朝闻见录》丁集。)这真是特大丑闻,程、朱理学一时名声很坏。宋宁宗降旨要贬朱熹的官,朱熹吓得赶紧上表认罪,不仅承认了纳尼做妾等事,连几十年“正心诚意”的大学问也不讲了,说本人是“草茅贱士,章句腐儒,唯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表示要“深省昨非,细寻今是”。(《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五。)这些事都表现出朱熹等人的丑恶与虚假。陈亮等人和他重复辩论多年,他一直坚持本人的观点,如今一看政治风向不对,马上承认本人大力倡导的那一套是“伪学”,要“深省昨非”了,这是非常没有原则与节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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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还有一件被人谈论纷纷的事情。当时的天台有一个叫严蕊的营妓,文才、音乐、歌舞都好,色艺冠一时。有一个叫唐与正的人做台州知州时宴客,曾叫严蕊陪过酒,严蕊即席赋词,唐与正很欣赏她的文才,赏赐她两疋缣帛。以后,朱熹来了,任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在浙东路巡视部属。他想把唐与正扳下来,要找他的“罪行”,就想在严蕊这边翻开缺口,由于知州作为一州的行政长官,必须是民望所归,假如和营妓有奸情,必然有伤风化。可是,找严蕊来问,严蕊坚不承认和唐与正有什么苟且的事,无论怎么诱供、拷打,都不承认,于是把她关在狱中几个月,一再受刑,被打得死去活来,仍咬牙不承认。有的狱官可怜她,劝她说,你是个妓女,这种事也不是什么大罪,你就承认了吧,何必这么挺着受罪呢?严蕊说,我是个贱妓,即便和太守有什么性关系,也不是什么大罪,对此我是明白的,但是事实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怎么可以乱说呢,我虽死也不能诬陷别人啊!于是朱熹把她再关再打,仍无结果。这件事传出去以后,许多人都敬佩严蕊,甚至孝宗皇帝都晓得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