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明朝是怎样确定这些妃嫔的“最高指导人”——皇后呢?
明代选后妃的制度却是十分规范,逐级加以挑选淘汰。第一步是“海驯。每当皇帝到了大婚年龄时,皇宫都会差遣宦官到全国各地挑选年龄在十三到十六岁之间的少女,从中选出五千名由皇家支付路费,由父母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京城进行第二轮选拔。第二轮选拔时。宦官们选择一个较大场地,把少女每百人排成一行,按年龄大小排序,一番察看后,把那些过于高矮胖瘦的少女淘汰。这一轮大概会淘汰五分之一。在初选的第二天进行第三轮选拔,宦官们采用第一天的列队方式,细心察看每人的五官、头发、皮肤以及音色、仪态,只需有一项不合规定,便被淘汰。这一轮又会淘汰剩余人数的一半。剩余的大约2000人会进行第四轮的精眩这一轮,太监们不仅会用尺子细量少女的手足,还会调查少女的步姿与风韵。这一步又会淘汰一千名少女。最终留下的一千名美女召入宫中继续参加选拔。而太监们的使命也至此打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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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这四关的女子大概只有一千名,都成为了宫女,但是能否成为后妃还要进一步的观察。入宫后,宫中宫娥们将那些宫女分别引入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扪其肌理,察其贞洁”,身上不能有一丝疤痕,肌肤必须细腻光泽,这样,从这一千人中再选出三百人为宫女头目。第五关是由皇帝差遣的宦官详细观察这三百名留宫的美女一个月,根据她们的性格言语,判断能否性情温顺敦厚,能否具有智慧并且贤惠。据此,再筛掉二百五十人,剩下的五十人便自动晋级为嫔妃。倒数第二轮是“选三”,就是由皇太后或太妃从五十人中选出三个供皇帝钦定。最后由皇帝钦定一名皇后。一般“选三”后陪选的两名美女,都会被封为贵妃,但也有被赐予金银币退回家的。如明光宗当太子时选太子妃,刘氏与郭氏姐妹进入最后一轮角逐,郭氏老大被选为太子妃,其妹与刘大姑落选,赐给金币后返回家中。据载,这位刘氏自感身价百倍,回故里后不愿再嫁凡夫俗子,做了一辈子老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