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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刑案。我再也不碰刑案了,刀架在脖子上也不碰。是个法律援助的案子,被告太穷,请不起律师。这种每个所都要接,这次这个分给我们所了。
小姑娘才12,被轮奸后杀害。犯案的最大才18,最小的才14。全是父母打工不管,也辍学,天天混在一起玩的。
全是认识的人,都是一个小区的。是老小区,脏乱差,几乎是出租屋。那天几个人心情不好,就喊小姑娘来玩,小姑娘不愿意,就惹毛了他们。拖走,打,轮奸,杀害。最恐怖的是,小姑娘求救了的,小区是塔楼的户型,一层楼有的墙上还有小姑娘的手印,也就是说,被拖走的时候她不但大哭大叫,还用手拍了旁边的墙和门。
没人开门我可以理解,但是我不懂,为什么没人报警。打个110对你们来说这么难?一条命!!!
开庭要说细节,我受不了了,我真受不了,什么用啤酒瓶捅了小姑娘下体,希望自己能坚强的成长,面对弱者不会同情做到心狠手辣……你们怎么不去死?所以我特别恨那种觉得自己一定要生孩子又不管不教的人,你们这种人才真的该人道毁灭。
我恢复了很久,当时看《盲山》我都好难受,何况是这个。
这个让我觉得,最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