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共二大代表“尚有一人无法确定”之谜
关于参加中共二大的代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这样记载:他们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杨明斋、罗章龙、王尽美、许白昊、蔡和森、谭平山、李震瀛、施存统等12人(尚有一人姓名不详)。于是,“姓名不详”的这个人究竟是谁,就成了待解之谜。
《中国共产党历史》关于中共二大代表的史料根据是中共六大期间形成的一个文件:《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和党员数量增加及其成分比例表》。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苏联莫斯科举行。大会期间,周恩来作关于共产党组织问题的报告。可能是为报告做准备,出席会议的代表回顾了一大至五大的情况,并形成了一个文件:《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和党员数量增加及其成分比例表》(下文简称《中共历次大会代表》)。这个文件是手写的,没有署名。
根据这个文件,可以推断,当时聚集在莫斯科的六大代表分别出席了相应的会议,确定前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单,其中出席二大的代表及相关人员,一起回忆、讨论并确定了二大的代表名单。六大距二大只有6年,时间并不很长;而且,当时的代表都是青壮年,记忆力尚好,经过集体讨论,拿出一个比较准确的代表名单并不是特别困难。因此,《中共历次大会代表》是迄今为止所能找到的,时间最接近于二大的文献资料,具有相当的可靠性和权威性。有专家这样评论:“这一文件可以作为有关中共二大代表问题的重要一手资料看待,较之此后一些当事人的个别回忆可靠得多。如果没有更权威的一手资料,该文件中所列的12名二大代表名单中任何一人的代表资格决不能轻易否定。”
但是《中共历次大会代表》中提供的二大代表名单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杨明斋、罗章龙、王尽美、许白昊、毛泽东、蔡和森、谭平山、李震瀛、施存统,共12人。”与《中国共产党历史》提供的名单不同。相比较,唯一的区别是后者少了毛泽东的名字,多了“尚有一人姓名不详”。
既然《中国共产党历史》中二大代表的名单是依据《中共历次大会代表》而来的,那为什么会出现两种不同的表述呢?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历史》对《中共历次大会代表》的解读与研判出现了偏差。
对《中共历次大会代表》的解读与研判有两种,一种认为是代表名单,一种认为是参加会议的代表名单(下文简称与会名单——笔者注)。在大多数情况下,总有若干代表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参加代表大会,因此就有了代表名单和与会名单的区分。
笔者认为,《中共历次大会代表》是二大代表名单。理由如下:1、这份文献的名称是《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和党员数量增加及其成分比例表》,顾名思义,收入文献的应该是代表名单,而非与会名单。2、按照惯例,历次代表大会存档或公布的都是代表名单。比如刚刚召开的十八大,对外公布的就是代表名单。3、名单上有毛泽东的名字。大家知道,毛泽东没有参加二大,但他是二大的代表。作为湖南党组织的书记,毛泽东是完全有资格作为代表参加会议的,而且确实收到会议的通知。把毛泽东收入名单,更说明《中共历次大会代表》是代表名单,而不是与会名单。
如果把《中共历次大会代表》视为二大代表名单,那么,关于中共二大代表的表述应该这样:大会代表有12人。11人参加会议,他们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杨明斋、罗章龙、王尽美、许白昊、蔡和森、谭平山、李震瀛、施存统;毛泽东因故缺席。
另一种解读则恰恰相反。把《中共历次大会代表》视为与会名单,而非代表名单。《中国共产党历史》的编著者实际上就是这种理解,并因而纠结:一方面,必须沿用《中共历次大会代表》的12人之说,因为,这是唯一的关于二大代表的历史文献;另一方面,这个文献却出现了没有出席会议的毛泽东的名字。
由于对《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存在着误读,认为它是与会名单,而非代表名单,因此,一旦历史事实与历史文献发生矛盾,一定认为是历史文献错了,于是轻率地将毛泽东的名字从《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名单上拿下。将毛泽东的名字拿了下来,12人就少了一人,于是出现“尚有一人姓名不详”的说法。
两种解读与研判,笔者认为,第一种解读是正确的,因为它尊重《中共历次大会代表》的权威性,并能自圆其说;而第二种解读是错误的,因为它轻率地改动《中共历次大会代表》的内容,因而不能正确地说明历史,并产生“尚有一人姓名不详”的添足之笔。(作者周霜梅、刘明钢,分别为江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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