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公历4月4日是民国时期的儿童节,这一节日与“五四”以来“儿童的发现”渊源颇深。晚清以降,在趋新求变的氛围之下,知识界对儿童也做了一番国故的整理。在掌握了西方先进文明的知识分子看来,传统对于儿童的教养绝无半点益处,父母生育小孩无非抱着自私的投资心态——为自己的暮年养老防微杜渐,儿童不过是父权的附庸与皇帝的顺民。在欧美传入的“儿童中心观”的推波助澜下,儿童的“发现”与救亡图存的民主运动合流,形成一股战乱之中的社会潮流,儿童独立的地位和意义得到了重新的认识和确立。
政治味浓厚的儿童节
自民国初年儿童被当作挽救国家危亡的希望所在,一时间,保护儿童、儿童幸福、慈幼事业成了社会上的热门话题。为唤起社会对儿童的重视,将儿童从“养老传嗣”的私意中解放出来。
1931年3月7日,由熊希龄主办的中华慈幼协会呈请上海市社会局“仿照邻国办法,谨拟选择4月4日规定为儿童节”。虽然儿童节设立的初衷是效仿西方诸国,但日期的选择却颇有中国特色。首先,考虑到春令气候宜人,乃生机盎然之季,加之该时正逢植树节,可取孙中山“树木树人”之期望;此外,民国多以“三三”禊辰节、“五五”重五节、“九九”重九节和国庆“双十”等叠数之日为庆典节日,故而将儿童节设在双四之日,可取与各节交相辉映之意。国民政府批准呈文后随即制定《儿童节纪念办法大纲》,通令各级教育厅将该节日列入小学校历,“以昭郑重而资提倡”,“四四”就这样成为了小国民们的新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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