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是个很人性化的王朝,这一点在对待女性的问题上表现的尤为突出。在婚姻上,她们假如觉得生活不够美满,可以主动提出离婚,甚至可以协议离婚;在着装上,她们想穿男人衣服就穿男人衣服,想坦露胸部就露胸部,要多开放有多开放。民间的女子尚且如此,宫里的女子的待遇就更不一般了。譬如在唐中宗的时分,皇帝的妃子可以在宫外建宅子自个儿单住,要零花钱有零花钱,要仆人有仆人,而不必住在皇宫里面天天服侍皇帝。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唐朝的后宫侍寝制度,无论是时间安排,还是人员选择,都可谓人性化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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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大明宫规模宏大,是明清紫禁城的三倍。地方大了,里面的人自然就会多,别的朝代是“后宫佳丽三千人”,唐朝的后宫人数达到了惊人的佳丽数万。为了管理如此庞大的“娘子军”,唐朝统治者实行了品级制,一共八级,与官员的管理模式异曲同工。
根据品级的不同,各级宫妃享用的待遇也不同。第一等的夫人是除皇后之外最高等级的人,相当于宰相级别的人,服侍她们的人包括数目庞大的随侍女官,宫女,针黹妇,杂役等等,加上担任后宫炊事用度的宫女,比一个宰相府的人还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