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向吕公递上的“谒”,实际上应该内含反秦组织的联络暗号和本人真实身份的证明。这样吕公才可能大惊失色,并亲身迎上前去,引之上座,甚至将本人的女儿作为筹码,立刻决定把女儿许与刘邦做妾。吕雉本人也可能由于不断受父辈影响,志在反秦,或久仰刘邦的威名,才会心甘情愿跟随刘邦的。只有如此解释也才合乎道理。自然,刘邦婚配问题的疑问也就豁然开朗了。
自古以来,以女儿作交易筹码,以安邦定国、攀权附势者大有人在。笔者不必一一列举。
话又说回来,刘邦纳吕后为待妾的故事,《高祖本纪》讲的很清楚。这一事实本身也已阐明刘邦是在有原配妇人的状况下又接纳吕雉的。至于原配夫人是谁,能否是长子刘肥之母曹氏,依《史记》所载曹氏为刘邦“微时外妇”之载,似乎已排除了这种可能。
当然亦有另外一种可能,即曹夫人不仅只是“外相好”而已,可能也是一小妾,所以刘邦称帝后给了她一个“夫人”的名分。刘邦原配夫人则另有其人,或已亡故,或早已被刘邦所休,或在刘邦纳妾之后只是跟随照顾刘邦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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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在那男尊女卑,娶妻纳妾合法合理的时代,对于刘邦的原配夫人,为什么太史公不予记述,汉兴之后也未见刘邦对其本人及家人进行封赏呢?
答案或许也并不复杂,想想大汉王朝正宫娘娘吕后入主后宫,权倾朝野的历史史实,她怎么可能会允许汉高祖皇帝刘邦早年老实巴交的糟糠妻子凌驾在本人之上,去做刘邦的原配夫人呢?且,易中天指出吕雉只是刘邦小妾之事,这在小编看了空穴不来风,至于吕雉是不是刘邦小妾之事看来只能留待后人来揭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