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军权其实掌握在文官手里。中央直属部队从明景帝开始就归文官担任的兵部尚书指挥,地方各支部队最高指挥权属于总督、巡抚和兵备道。守卫宫廷的部队总是由皇亲国戚掌管,又常常轮换。皇帝和文官集团对宦官领军很不放心,尤其是文官集团,对宦官防备极深,不断想废除宦官镇守地方的权利,独霸兵权。如王振死后,明英宗被迫“逊位”不久,陕西临洮府同知田阳请只令监军内臣随将讨贼,不许擅专兵权,景帝说:“朝廷委任内臣,各处镇守备御监军行事,皆是祖宗旧制,不可更改。”(《明英宗实录》卷187台湾中央研讨院1963版3805页)。景泰元年十月,山东右布政使裴伦又请罢镇守中官,景帝当即予以反驳:“往岁各处贼寇生发,人民流散,因令内官镇守,得知事情缓急。今(裴)伦擅欲取回,主见安在?”(《弇山堂别集》卷91,中官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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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皇帝虽然对宦官进行了限制和防备,但为了政治平衡,以祖制不可更改为名,叫宦官们继续理政。文官集团独霸兵权的目的暂时没有完成。但文官集团一直不甘心兵权被人牵制,在明武宗离奇“病死”之后,在内阁首辅杨廷和、张璁等人的主持之下,各地镇守中官陆续撤回,镇守总兵的地位也日渐下降,巡抚成了各地驻军实际上的首脑。无论是北方的御“寇”,还是东南御“倭”,抑或内地平“贼”,巡抚皆负指挥之责,总兵以下,悉听指麾。文官集团终于完成了独霸兵权的目的,在权利斗争中获得了绝对的优势地位!而宦官别说要挟皇权,就是自保都力不从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