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刘姓妇人,不是一个浪漫之人,她对李白的诗歌完全不感兴趣,对李白整天只知道饮酒作诗、高谈阔论而不懂得挣钱养家,让她过上吃香喝辣的生活,很快就感到了不满乃至厌恶,二人关系,终于以离婚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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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今天的眼光看,嫁给李白这样的男人做妻子,实在是女人的极大不幸。他以追求理想为借口,经年累月在外面结交朋友,游山玩水,饮酒作乐;家里有田地,他不管不顾,做甩手掌柜;不但如此,他还生性风流,到处寻欢作乐。李白一生,除了做成诗人,可以说是一事无成。
李白一生结过四次婚,或者说有过四段婚姻生活。从文献记载看,大致情形是这样的:李白的第一、四段婚姻是较为正式的,中间两段似乎只是同居;第一、四两段婚姻的对象都是有来历的妇人,她们的祖先都曾经做过宰相,而且都是权重一时的宰相,中间两段婚姻,前者只知其姓刘,后者只知道是一个山东女子,姓氏都没有留下来;李白第一、四段婚姻,不是常见的男婚女嫁形式,而都是“女婚男嫁”——李白做的是上门女婿,俗话所说的“倒插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