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和孝公主与丰绅殷德将要举行指婚礼。闰五月初二日,乾隆又下谕旨说:“凡下嫁外藩固伦公主,例支俸银一千两。如系在京住者,即照下嫁八旗之例支给。从前和敬固伦公主,虽系在京居住,而傣银、缎匹仍照外藩之例支领,年久未使截减,是以降旨仍许照旧关支。今和孝固伦公主,系朕幼女,且在朕前承欢侍养,孝谨有加,将来下嫁后,所有应支俸禄,亦著一体赏给一千两,以昭平允,而示嘉奖。”这就是说,和孝公主的俸禄是最高一级的,与下嫁外藩的固伦公主相同,显然这是乾隆对她的偏爱。
与此同时,乾隆还下谕旨:“命固伦额附丰绅殷德在御前行走。”后又被授予散秩大臣。
这一年的十一月二十七日,是黄道吉日,刚刚十五岁的和孝固伦公主和丰绅殷德举行了婚礼。乾隆除了赏给她大量的土地、庄丁和奴仆外,还赏赐了一大批妆奁。赏赐物件的清单如下:
红宝石朝帽顶一个,嵌二等东珠十颗。
金凤五只,嵌五等东珠二十五颗,内无光七颗,碎小正珠一百二十颗,内乌拉正珠二颗,共重十六两五钱。
金翟鸟一只,碎小正珠十九颗,(随)金镶青金桃花垂挂一件,嵌色小正珠八颗,穿色小正珠一百八十颗,珊瑚坠角三个,连翟鸟共重五两三钱。
帽前金佛一尊,嵌二等东珠二颗。
帽后金花二枝,嵌五等东珠二颗。
金(银)珊瑚头箍二围,嵌二等东珠七颗,重四两七钱。
金镶青金方胜垂挂一件,嵌色小正珠二十四颗,穿碎小正珠二百四十九颗,珊瑚坠角三个,重四两五分……
乾隆不但赐给和孝公主大批妆奁,而且在同一天赏赐给丰绅殷德大量礼品。
此外,乾隆还赏给丰绅殷德额驸头等女子四名、二等女子四名、三等女子四名。每名女子各赏有皮、棉、夹衣、丝缎衣料,银项圈、铜耳坠等物。并赏给户口男人十一人,女人十一人,户口管领二人,也各赏有衣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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