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分析
工厂没内迁有4大原因
1938年10月,广州沦陷,遭受了有史以来的浩劫。沦陷前夕,广东军事当局在撤离广州前遵照蒋介石“焦土抗战”政策,将省营工厂、政府机关、重要建筑物、桥梁等相继炸毁或放火焚烧。日军占领广州后,在城内进行大规模的掠夺。广州市日本浪人、汉奸四处纵火,广州繁华的商业区变成一片瓦砾场。原有的大小商店都被日军占夺,广州繁华的商业经此浩劫,被彻底摧毁。新式省营、民营工厂也难逃劫运,几乎全部为日军占据或拆迁。
在华北、华中沦陷前,工厂、学校、文物等曾经历一场中国历史上悲壮的大迁移。如果广州工商业在沦陷前能迁移到后方地区,就可以减少一些损失,而且,广州是在抗战爆发一年多时间后才沦陷的,广州工商业应比天津、上海等地有更充裕的时间迁移到后方,但广州的工厂为何几乎都没有及时迁移?
广东省档案局副局长黄菊艳解释说:“抗战爆发后,为了避免集中于中国沿海地区的工业毁于战火,国民政府决定将沿海各大城市的工厂迁到大后方。”她说,国民政府对广东工业的安全问题颇为重视,在协助天津、上海、武汉等沿海沿江地区工厂迁入西南的同时,也计划将广东部分工厂迁往广西、云南。
黄菊艳说,虽然国民政府力主粤省工厂(主要是省营)内迁,并派员赴粤商议迁移办法,但广东局却更多地从眼前利益出发考虑迁移问题,认为:一、如按国民政府的建议将省营工厂迁至西南地区,则省营工厂的所有权必将变更,广东失去一笔丰厚的经济来源。二、省营工厂,盈利丰厚,且由于抗战爆发后,日军封锁沿海各港口,洋货进口减少,内地对国货需求增加,省营工厂产品供不应求,因此,不想因工厂搬迁停产,失去经济收入。三、迁移工作存在种种实际困难。各省营工厂机器笨重,拆迁困难,战争期间交通工具奇缺,迁移费用大。
“此外,粤省当局对日军南犯抱有侥幸心理。当局认为,日军虽不会放弃对广东的侵略,但以日军目前的兵力所限,以及广东作为英国和法国势力范围的关系,日军在近期内,不可能进攻广东。”黄菊艳说,因此,虽然国民政府屡次敦促,广东当局却没有把工厂迁移内地的决心,而幻想依赖外国人来保证各厂安全,即将省营工厂改组为有限公司,加入外资,工厂悬挂外国旗帜,雇佣外籍工程师,对外以厂长名义,负责对外交涉。直至广州沦陷前,国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广东省当局就工厂迁移问题的协商,未有实质性进展。
当日军在大亚湾登陆时,省营工厂只能将少量轻便而贵重的机件物品,匆匆运走,其余机器设备按照蒋介石的“焦土抗战”政策,准备一律予以破坏。后来,广州警备司令部在撤离广州前,将省营纸厂、饮料厂、士敏土厂、纺织厂炸毁。但因时间仓促,各厂破坏并不彻底,以后被日军占据经营,机器设备被其劫掠。
广州沦陷前夕,民营工业也只有为数不多的工厂迁至香港和西江流域的德庆。大部分民营工厂未及迁移,处于鼎盛时期的民营工业随着广州的沦陷而遭受严重损失。由于广东工业无论官营或民营企业多未迁移安全地带,致广东近代工业随沿海地区的沦陷而遭受致命的打击,原有基础被摧毁,此后,直至广东解放,都未能恢复抗战前水平。
战后索赔
理直气壮发文
责令日本赔偿
抗战胜利后,面对巨额的社会经济损失,广东省政府曾对全省财产损失进行统计与估算,并发文要求日本归还物资与进行赔偿。
广东省省营肥田料厂在抗战期间遭敌摧毁,其中以硫酸铔部分损失最惨。为了恢复生产,肥田料厂向政府申请救济未果之后,拟打算向美国贷款,在粤兴建硫酸铔厂,但由于当时国内政局关系,短期内无法实现。
对此,资源委员会中央铔肥有限公司筹备处曾写信给广东省营肥田料厂,认为复兴肥田料厂,只有向日本索取赔偿,将机器拆迁回粤。“日本之所以拥有如此大的硫酸铔炸药,是因为硫酸铔厂在战时可立刻改装为硝酸铔炸药厂。日本在战时肯定使用了硫酸铔厂来制造炸药。中国既受其暴殄侵略至14年之久,则此次在赔偿案中实有充分之理由,向日索取一部分硫酸铔设备充作制造国内急需之肥料。”资源委员会中央铔肥有限公司筹备处在信中写道。
资源委员会中央铔肥有限公司筹备处负责人认为,肥田料厂应当理直气壮地以“被害者”立场责令日本赔偿,将日本现在年产量约15万吨的硫酸铔设备拆卸运回广州,抵偿其损失。该负责人在信中表示:“此事事关全省权益、影响及于民食。如能据理力争,必可达到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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