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刑
他被押到南京后的三个月,通过北京大学的好友胡适出面,被优待到单独的囚室并给他安排了纸张书桌,供他读书写作。即使是连续对他进行提审的情况下,他都在利用一切闲暇时间,独自在他那仅有几平方米的小室伏案挥笔,日夜不停地翻译英国作家劳斯所著的《希腊的神与英雄与人》一书。此时他戴着一架老花镜,时而伏案疾书,时而托腮冥想。当他那因过度悲哀而日渐混浊的双眼看到堆积在小木桌上那厚厚的一沓稿纸时,感到一种以此权当赎罪的欣慰。
自从三个月后的一天,江苏高等法院代表首都最高法院对他宣判后,他的心情就此一落千丈,想起那天宣判的情景,他一切的希望都成了泡影。
当江苏高院院长孙鸿霖在特别法庭庭长陈珊宣读他的死刑判决书后,大声对一时呆立在受审席上的他说“如不服,限你在十天之内向南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他一下子被惊吓得木然僵立,虽然当时正值炎热的暑期,但他却觉得一阵阵寒气从头到脚穿心而过,让他全身瑟瑟发抖,再也找不到言词落脚的地方。他在即将退庭时,突然向孙鸿霖大声喊道:“等一等,我有话要讲!我好委屈、好冤枉啊!”他的声音听起来不像是从他喉咙里发出来的,倒像一只垂死的猪绝望时的哀嚎。他似乎觉得这要比他变节还要没有脸面,还要有辱斯文。但在此生死攸关时刻,他要作最后的拼争,顾不了这么许多,他觉得是值得谅解的。他先哆哆嗦嗦地掏出一份早已准备好的辩护状,后又觉得不妥,因他没料想到会被判死刑,那份辩护词用不上了,索性即席发言吧。“……我之所以变节忤逆,当初也是身不由己呀!是被日本人一枪吓的呀!我对不起列祖列宗,但我周作人终究没杀过一个中国人,我没血债,为何要一定判我极刑呢?!……”“住口,时至今天,你还不认罪,亏你还曾经是一名明辨是非的堂堂大学者!你没用刀杀一个中国人不错,可是你用无形的刀杀害的国人又何止千万?你为日本侵华军修改我们的教科书,以奴化教育来毒害国民,这远比用刀杀人还要厉害百倍!”陈珊严厉地对他说。
此时的他哪里肯罢休,他一方面认为自己是为了生计,即使有被日本人利用的事,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上当受骗;另一方面,申明自己早在20年代就是著名的爱国主义者和民主主义者,“九一八”事变后,也曾多次指责和痛骂日本侵略者的野蛮行径,特别是自己多次撰文批驳日本《顺天时报》刊载有侮中华民族谬论的文章,因此始终是一名爱国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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