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直追尧舜禹三王,他统治时期的贞观之治更是被后世称颂了一千多年,尤其是在贞观四年,当年全唐只有二十九人被官府执行死刑,更是从侧面证明了唐朝的政治清明,律法完备,所以作奸犯科的人少,但事实上就在四年前,唐太宗还为了将死刑犯的右脚砍掉而和大臣起了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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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开始要从唐太宗将玄武门之变的血污刚刚洗去,逼迫李渊禅让,自己登基的时候说起,唐太宗认为当时刑法太过严苛,必须要重新厘定,于是就安排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主导此事,经过各方的协调,为了显示新皇的仁慈,在李世民的收一下,房玄龄就将死刑中的绞刑五十条改为了“断右趾”。“趾”在我们现代人的意识里,觉得就是脚趾头,但事实上“断右趾”是一项古老而又残酷的刑罚。
“右趾”是在汉代就有记载的一种刑罚,是中国最古老的肉刑之一,这里的“趾”代指的就是脚,所谓断右趾,就是将犯人右脚砍去,在唐太宗将绞刑改为肉刑之后“应死者多蒙活矣”。或许是听到了来自民间的呼声,对这一桩仁政,李世民自觉十分得意,于是他又以汉文帝为例,说前朝的皇帝已经将这种残酷的肉刑废除了,我怎么能眼睁睁看着罪囚们遭受如此大的痛苦为由,准备将“断右趾”也废除掉。